财联社(北京,实习记者 高萍)讯,首批碳中和债于今日落地,发行金额共计64亿元。分析人士指出,作为再现创新的绿债品种,首批碳中和债的成功发行对于碳中和愿景的实现、碳中和金融产品创新无疑具有重要意义。预计这将加速推动信贷、租赁等领域产生更多支持碳减排项目的创新产品,下一步,绿色金融标准、碳中和项目边界等则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明确。
2月9日,南方电网、三峡集团、华能国际、国家电投集团、四川机场集团、雅砻江水电等6家企业注册的碳中和债发行。这也是首批成功发行的碳中和债。
所谓碳中和债,是指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子品种,从募集资金用途来看,碳中和债募资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在绿色债务融资工具项下贴标“碳中和债”。相较一般绿色债券,碳中和债的准入目录更为聚焦,除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还由专业第三方机构对碳减排等环境效益进行量化评估测算,发行后存续内持续披露项目进展情况及碳减排效益实现情况等。
据了解,首批项目均为2年及以上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涉及多个领域,其中风电项目4个,水电项目4个,光伏项目2个,绿色建筑1个,均为低碳减排领域。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表示,在碳中和愿景下,创新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产品,是未来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的重要发展方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出首批碳中和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对于我国碳中和金融产品创新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亦表示,碳中和债对支持碳中和愿景具有重要意义。碳中和债不仅有利于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功能,以资金配置引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方面向绿色低碳转型,还有助于促进国际国内绿色金融标准融合,吸引境外社会责任投资人等。
“从首批项目和初步机制设计来看,碳中和债作为绿色债券的重要组成部分,资金用途更加聚焦、项目遴选更加精准,信息披露更加透明,有助于促进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低碳领域。”马骏补充道。
展望后期,马骏认为,应该进一步明确碳中和项目边界,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中欧可持续金融标准的一致化。同时,要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尤其是与投资项目的碳排放相关的信息和金融机构的碳足迹。在首批碳中和债的基础上,加快其他领域与降低碳足迹相关的金融产品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实现“30·60目标”。
实际上,在今年初,央行行长易纲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曾表示,在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方面意味着我国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投资结构和生活方式等方面都要发生深刻的转变。“下一步,我们关键要做好绿色金融政策的设计和规划。”
在昨日央行公布的《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亦单列专栏2“发展绿色金融推动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指出人民银行将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好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和规划,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三大功能,逐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五大支柱。“继续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产品,建设碳市场,发展碳期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