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

中新社北京10月29日电 (记者 夏宾)中国官方29日发布消息称,中国央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已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旨在增强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健康性,保障中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具有充足的损失吸收和资本重组能力,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办法共七章四十一条,主要内容包括建立了总损失吸收能力监管体系、明确了总损失吸收能力定义、确定了监管范围和监管主体等。

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2011年以来,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相继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在中国和全球金融领域的影响力不断提升。为进一步增强中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强化市场约束,官方起草了办法,构建了中国总损失吸收能力监管体系,对总损失吸收能力定义、构成、指标要求、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上述负责人表示,办法规定的总损失吸收能力要求符合市场预期,考虑到配套政策后,中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达标压力不大,在其经营承受范围内,不会影响信贷供给能力。总体看,实施办法对中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影响正面,将引导其健全风险处置机制,提高稳健经营水平,更加注重业务发展与风险抵御能力相匹配,有利于控制其非理性扩张和系统性风险的积累,促进其向多元化、综合化的方向转型。同时,办法对标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最新实践,对中国的银行参与全球化竞争也具有积极意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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