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谈“十四五”时期的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2021年第6期《求是》杂志刊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文章对《纲要》进行了深入解读,深刻阐释了“十四五”时期的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

  《纲要》提出的指导方针进一步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政方略

  为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体现“三个新”的核心要义,指导思想突出强调了一系列新要求。

  一是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新发展理念是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回答了新发展阶段的发展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必须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二是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当前,我国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质量上,必须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到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各领域。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促进供需高水平动态均衡。

  三是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两个轮子,必须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应对外部挑战,跨越常规性长期性关口。

  四是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这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办好各种民生实事。

  五是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是党中央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必须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的高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

  为更好贯彻落实发展指导思想,《纲要》对标对表《建议》,再次强调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五大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

  《纲要》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进一步细化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指标

  《纲要》聚焦“十四五”阶段性任务,以及“六个新”的主要目标要求,从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社会文明程度、生态文明建设、民生福祉、国家治理效能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实化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并从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绿色生态、安全保障等5个方面,设置了20个主要指标。这些指标的设置,充分体现了新发展理念的要求,与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进行了充分对接。

  《纲要》主要指标设置有许多创新。

  例如,经济增长目标以定性表述为主。将指标值设定为“保持在合理区间、各年度视情提出”,这是从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整体出发,充分把握“十四五”时期发展趋势和内外部环境作出的一次重大创新,既体现了不能简单以GDP增速论英雄的导向,也蕴含了使经济增速与潜在经济增长率保持一致的要求;同时,考虑到这五年内外部环境仍有较大不确定性,不框定具体的量化增速目标,有利于更积极、主动、从容地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增强发展的灵活性,也有利于引导各方面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上。

  又如,民生福祉类指标数量最多。20个主要指标中有7个是民生福祉类的、占比超过1/3,比重是历次五年规划中最高的。这些指标覆盖了收入、就业、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各民生领域,还有一个人均预期寿命的综合性指标,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再如,首次设置安全保障类指标。提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6.5亿吨以上、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6亿吨标准煤以上,充分体现了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

  策划:李民圣

  审核:吴强 王兆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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