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日讯 据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2月1日消息,2021年1月28日,深圳市澳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华集团”)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2021年1月28日,澳华集团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深圳市澳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深圳市澳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澳华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澳华集团主营业务围绕多种虾蟹类、海水鱼类、淡水特种水产类及普通淡水鱼类等水产动物人工养殖过程中需要的产品及服务展开,主要产品包括水产饲料、禽畜饲料及动保产品。
澳华集团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9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拟募集资金8.52亿元,其中,1.82亿元用于汉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23亿元用于共青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97亿元用于唐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59亿元用于洛阳二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966.53万元用于研究院建设项目;5107.11万元用于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澳华集团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力、周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