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记 | 涉嫌四罪!国开行原副行长何兴祥被提起公诉

5月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涉嫌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隐瞒境外存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何兴祥利用担任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等职务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何兴祥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及保函,情节特别严重;何兴祥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何兴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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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简历显示,何兴祥出生于1963年,曾任中国银行上虞支行党组书记、行长,嘉兴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吉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海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山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0年4月,他出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在何兴祥到国开行工作前,2019年7月,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被查。胡怀邦获刑后,2021年1月8日下午,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议,通报胡怀邦案件一审判决情况,并以案为鉴开展反思剖析,研究部署持续深化以案促改相关工作。当时,何兴祥也在现场。

2021年2月,国家开发银行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何兴祥还在现场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那次会议提到,要持续加大反腐力度,坚决减存量、遏增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7个月后,何兴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被查。

今年1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对何兴祥审查调查的结果。经查,何兴祥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绩观扭曲,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不到位、搞变通,甚至自行其是,滥用金融审批权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给国家造成特别巨大损失,不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入职就业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次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对何兴祥作出逮捕决定。

何兴祥是十八大以来国开行落马的第三名行领导。2016年,国开行党委原副书记、监事长姚中民接受调查,一审获刑14年。2019年7月,国开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接受调查,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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