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被罚后数月 津投期货因内控缺陷再被罚

  中国网财经11月25日讯(记者 燕山 鹿凯)日前,津投期货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及存在居间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连“吃”两张罚单;而算上其分公司被罚,津投期货今年已三次受到监管层处罚。

  11月22日,天津证监局官网披露津证监措施〔2021〕17号显示,由于津投期货存在,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居间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不符合公司制度规定;同时,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规定。天津证监局表示,上述问题反映出津投期货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其根据《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决定对津投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显示,期货公司应当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准确识别关联方,严格落实关联交易审批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关联交易情况。第五十六条则规定,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并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期货保证金存管等业务制度和流程,有效隔离不同业务之间的风险,确保客户资产安全和交易安全。

  中国网财经记者了解到,如果期货公司违反上述《办法》具体条款,依据《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期货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而这也成为天津证监局处罚津投期货相关依据。

  同样是22日,天津证监局开出的18号证监措施也是下发给津投期货,而此次津投期货则是因在信息系统管理方面存在未对该系统进行内部审查,系统账户管理不到位,未设立监测指标监测该系统运行状况等问题,除违反《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外,还同时违反了第九十一条以及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等规定,天津证监局同样依据《办法》第一百零九条决定其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并且,天津证监局在要求津投期货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均要求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到天津证监局,上述监管措施下发时间均为:2021年11月12日。就具体整改进展情况,中国网财经采访到津投期货,对方表示,其无权披露相关信息,并要求记者致电相关负责部门;但津投期货相关负责部门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在此次津投期货收到监管层处罚措施约三个月前,津投期货江西子公司,就因存在客户管理不规范、居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同样违反《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等规定,被江西证监局对其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当时,江西证监局要求,津投期货公司应当在2021年9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其还将组织检查验收。对于上述监管验收情况,中国网财经采访到津投期货江西公司,对方电话同样无人接听。

  津投期货官网披露信息显示,目前,津投期货主要在四地设有分支组织,除上文提到的江西分公司外,还包括山东分公司,以及秦皇岛、西安两家营业部。其公司简介显示,津投期货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金2亿元,由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5%)发起并联合天狮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投资组建;经营范围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和投资咨询。

  另外,中国网财经记者通过梳理津投期货被罚情况发现,上述三张罚单中,两张罚单处罚原因均与居间人管理相关,而今年就不止一家期货公司因居间人管理存在问题被监管部门处罚。对于这种现象,中期协作为行业自律性组织也注意到了上述问题严重性,并表示,近年来,因居间人诚信、道德风险引发的跨区套利、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等问题时有发生,更有个别期货公司、从业人员和居间人因开展居间活动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上述行为不但极大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也影响到期货行业社会形象和外界评价,行业对解决居间人问题呼声日益高涨。

  基于上述情况,9月10日,由中期协会制定《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办法》旨在通过规范期货公司、居间人、投资者三者之间的关系,厘清居间合作边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确保投资者保护工作有抓手,利益冲突防范能落地;《办法》过渡期自施行之日起至2022年9月9日止。未来,随着《办法》过渡期结束,直至最后正式版推出,期货行业居间人管理建设将取得怎样成果,中国网财经将持续关注。

更多资讯或合作欢迎关注中国经济网官方微信(名称:中国经济网,id:ourcecn)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1867 字。

转载请注明: 分公司被罚后数月 津投期货因内控缺陷再被罚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