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0日讯 据深交所网站昨日披露,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深圳市和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宏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2022年6月2日,和宏股份向深交所提交了《深圳市和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深圳市和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和宏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和宏股份自设立至今深耕消费电子市场20余年,主要从事消费电子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致力于成为一流的消费电子配件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产品主要包括连接类产品、电源类产品、音频类产品三大类,客户群体主要覆盖了国际零售商超企业、全球知名消费电子配件品牌商以及终端消费者用户,产品应用领域涵盖了移动终端、个人计算机设备、音视频设备、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领域。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林子强直接持有公司7200.00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50.85%,为和宏股份控股股东。和宏股份实际控制人为林子强、李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林子强直接持有公司7200.00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50.85%;通过和创力间接持有公司1597.80万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11.28%通过和创远间接持有公司45.00万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32%;合计持有公司8842.80万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62.45%。林子强为和创力、和创远的实际控制人,林子强通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和控制和创力、和创远合计控制公司78.81%股份的表决权。林子强的配偶李峥直接持有公司180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2.71%。林子强、李峥合计控制公司91.53%股份的表决权,为和宏股份实际控制人。
和宏股份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720万股(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原有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和宏股份拟募资4.98亿元,分别用于消费电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及服务渠道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和宏股份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陈林熙、廖亚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