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对金融、房地产企业上市说“不”是北交所坚守使命的表现

皮海洲:对金融、房地产企业上市说“不”是北交所坚守使命的表现

皮海洲 | 立方大家谈专栏作者

在经过74天的紧张筹备之后,11月15日,北交所终于正式开市了,当天共有81只股票在北交所挂牌上市,包括从精选层平移的71只股票以及10只直接上市的新股。

北交所开市这是国内资本市场的一件大事,它意味着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我国股票市场又有了第三家交易所,即北交所。而与沪深交易所对应的A股市场不同,北交所面向的是新三板市场,因此,北交所的开市,有利于活跃新三板市场,从而增强新三板市场的吸引力,进而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北交所开市让中小企业有了更多的期待。

但这显然不包括金融、房地产企业。北交所不是金融、房地产企业实现梦想的地方。在11月12日北交所正式发布的IPO审核标准中,明确禁止金融、房地产、产能过剩、淘汰类、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等企业在北交所上市。应该说,产能过剩、淘汰类、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等企业不能上市,这是有政策规定的,实际上,这些企业在沪深交易所同样也是不能上市的。但金融、房地产企业是可以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为什么北交所要禁止这两类企业的上市呢?这其实是北交所坚守自己历史使命的一种表现。

北交所之所以对金融、房地产企业上市说“不”,这首先是基于“错位发展”的需要。对于北交所的设立,管理层一直强调要“错位发展”,以此避免资本市场的重复建设,从而导致一方面造成市场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又有部分市场群体得不到市场的服务。所以,北交所需要坚持“错位发展”的原则,尽量避免与沪深交易所在服务对象上造成离同。表现在上市资源方面,不与沪深交易所争夺上市资源。除了上市资源必须来自新三板创新层之外,对于金融、房地产这些可到A股市场上市的企业,北交所也对其关闭了上市的大门。

其次,对金融、房地产企业上市说“不”,也是与北交所将服务对象确定为“更早、更小、更新”相对应的。北交所服务的是中小企业,是新三板的挂牌公司,因此,与沪深交易所相比,在北交所上市的企业具有“更早、更小、更新”的特点,正是基于这一特点,所以北交所对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并不作强制性的规定,由上市公司按自身的能力来决定现金分红情况。而金融、房地产企业显然与“更小”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不论是银行、信托、还是保险、券商,或者是房地产,没有哪一家企业是可以用“小”来定义的。这些企业相对于北交所上市公司来说,都是“大块头”,不属于北交所所服务的“更小”企业范畴。

其三,北交所对金融、房地产企业上市说“不”,也是基于北交所发展目标的需要。北交所的发展目标是将自己打造成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因此,北交所服务的企业不仅是中小企业,更重要的还是要具有“创新型”的特点。也正因如此,所以在11月12日北交所发布的IPO审核标准中,除了明确禁止金融、房地产、产能过剩、淘汰类、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等企业在北交所上市之外,还要求企业在申请北交所上市时必须充分披露创新特征,保荐机构也要充分核查申请上市企业的创新发展能力。而金融、房地产企业都属于传统企业范畴,基本上与创新型企业不沾边。这就决定了金融、房地产企业不可能登陆北交所市场。

此外,北交所对金融、房地产企业上市说“不”,也是为了合理利用市场资源,更好地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需要。金融、房地产企业对市场资金的需求都是很大的,甚至可以形容为“狮子大开口”。一家金融或房地产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可以满足若干家甚至是十几家、几十家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因此,禁止金融、房地产类企业在北交所上市,可以让北交所将有限的资源更好地用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身上,可以服务更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从而让北交所的特点更加突出,让北交所成为名副其实的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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