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 苏
近日,曾在新三板挂牌的太仓展新胶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展新股份)拟闯关创业板,7月12日,展新股份进入了问询阶段,9月19日交出了首轮问询回复。
研究展新股份招股书等公开资料后,《商务财经》发现其存在一些问题。如募集资金中用以补充流动资金的占比较高,并且报告期内出现了增收不增利现象,特别是对比招股书与其在新三板时披露的年报发现有数据自相打架的情况。
毛利率不及同行
展新股份是一家致力于研发、生产、销售LCD触控显示、AMOLED柔性显示、半导体制造等行业用胶膜材料的高新及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OCA 光学胶膜、AMOLED 柔性显示器件、半导体制造用胶膜及其它胶膜、胶带等,其中以OCA光学胶精密无尘模切为主,模切后的OCA光学胶膜广泛应用于LCD触控显示屏、AMOLED柔性显示屏等产品。产品最终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笔记本电脑、汽车及家电等行业,其中柔性显示器件更是获得了京东方、华星光电等客户的认证。
据招股书, 2018年至2020年及2021年1-6月(下称:报告期),展新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9,734.39万元、53,798.85万元、77,844.09万元、36,614.61万元,2018年至2020年呈增长态势;净利润分别为5,008.27万元、4,505.75万元、7,984.31万元、2,805.12万元,2018年至2020年呈波动态势,其中2019年还出现了增收不增利现象。
招股书中还披露,展新股份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6.37%、19.54%、20.03%、18.93%,整体呈波动下滑态势。同时通过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商务财经》发现报告期内展新股份的主营业务毛利率皆比同行可比公司均值低,同行可比公司2018年至2020年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均值分别为27.15%、26.73%、22.99%。
报告期内,展新股份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010.73万元、1,961.39万元、1,604.37万元、3,172.18万元,其中在2018年度出现现金流缺血的状况。
超四成募资用于补流
根据招股书,展新股份本次拟公开发行普通股2,900.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太仓展新柔性显示材料扩产升级项目、四川展新柔性显示材料扩产升级项目、半导体制造用胶膜材料产业化项目(下称:半导体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79,218.34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61,800.00万元。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20,000.00万元,展新股份称将用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满足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发展的需求。
不仅如此,在前三项募投项目中都还存在铺底流动资金,分别为1,904.36万元、1,567.22万元、4,2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用以补流共27,671.58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44.78%。
不仅如此,《商务财经》还发现展新股份存在重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注册资本未实缴的现象。
招股书披露,半导体项目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共用一个项目备案(太行审投备〔2021〕181号)和环评(苏行审环评[2021]30181号)。半导体项目投资额为27,418.34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新建研发中心项目投资额为6,800.00万元,拟投资金额为6,800.00万元。两个项目投资总额共34,218.34万元。
而这两个项目的实施主体皆为苏州迪科力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下称:苏州迪科力)。苏州迪科力成立时间为2020年7月,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半导体制造用胶膜,柔性显示制造用胶膜原材料。注册资本为20,000.00万元,而实收资本只有50.00万元,注册资本未足额缴纳。
对于重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展新股份或应该尽早履行注册资本实缴的义务。
与年报数据“打架”
根据招股书,2017年3月,展新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于2020年11月摘牌。在此期间,展新股份在公司治理、日常运营、股权转让、信息披露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但《商务财经》通过对比发现,2018年和2019年展新股份的年报和招股书中的相关数据出现了数据打架的现象。
展新股份在2018年新三板年报中披露,该年公司营业收入为39,756.42万元,归母净利润为5,539.65万元,资产总计30,294.5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96元/股。
(数据来自展新股份2018年报)
但在招股书的财务报表中,却显示展新股份2018年营业收入为39,734.39万元,与年报相差22.03万元;归母净利润为5,008.27万元,与年报相差531.38万元;资产总计30,453.83万元,与年报相差159.27万元;特别是基本每股收益只有0.58元/股,相差甚远。
(数据来自展新股份招股书)
2019年度亦是如此,展新股份在2019年年报中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78元/股,但在招股书中却仅为0.52元/股。
不仅如此,展新股份在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方面也出现了数据“打架”现象。
根据招股书披露,2018年展新股份的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23,640.79万元,其中爱思开希高科技材料(苏州)有限公司(下称:爱思开希)向展新股份销售了离型膜共1,155.14万元,无锡众景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众景腾电子)向展新股份销售了OCA光学胶,共841.39万元。
但在展新股份2018年年报中,前五名供应商销售总额为23,291.00万元,与招股书相差了349.79万元。其中,展新股份向爱思开希的采购金额为1,151.05万元,向众景腾电子采购791.90万元,皆与招股书中金额不符。不仅如此,在2019年年报中,展新股份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共34,375.44万元,而招股书中为36,611.49万元,相差了2,236.05万元。
对于上述招股书和年报数据频频“打架”的情况,展新股份在会计差错更正中也并未做出相应解释,不免令人怀疑其信披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