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20年6月8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和中共海南省委书记、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赐贵,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沈晓明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刚才几位发言的同事们都提到了“零关税”政策,“零关税”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设计,具体说就是分步骤、分阶段的实施以“零关税”为特征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零关税”政策的早期收获就是在2025年全岛封关运作之前率先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零关税”,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来说包括几方面:一是生产设备。对企业自用的生产设备实施“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二是交通工具。对岛内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等交通工具,还有游艇,实行“零关税”的正面清单管理。三是原辅料。对于岛内用于生产自用或者是开展“两头在外”模式的出口加工所消耗的原辅料,实施“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四是居民消费品。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口商品,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居民免税购买。这四类商品是刚才受文副部长提到的,就是“一负三正”的清单管理。除此之外,五是大幅放宽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免税购物的额度从现在的每人每年3万元提升到每人每年10万元,并且在现行38类商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同时优化管理,提高旅客购物的便利度。各位如果到海南去旅游,建议大家多带点钱,多多购物消费。六是支持海南发展会展经济,开展国际交流。研究出台对国家级展会的境外展品在展期内进口和销售的免税政策。这是早期收获。
等到条件成熟,于2025年实施全岛封关运作之后,会在简并税制的基础上,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的所有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这就是实现“零关税”的最终制度安排。刚才受文副部长也谈到,国家要制定一个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只有在这个目录上的商品仍然需要征收关税,其他大部分不在目录上的进口商品就会实现免征进口关税。
“零关税”政策的“早期收获”应该说内容是非常丰富的,覆盖了海南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受益的主体看,包括了生产者,比如企业,也包括了消费者,比如居民和游客。从支持的行业看,既包括了物质生产型的企业,也包括了服务型企业。从商品范围来看,既包括了大型的生产设备和交通工具,又包括了居民日常生活用的消费品。未来我们要制定“一负三正”四张清单,在制定四张清单时会重点支持高新技术、生态环保和有海南特色的产业,不断夯实海南实体经济发展的产业基础。同时,也会根据海南的实际情况来对“一负三正”的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总体上要逐步的缩短负面清单,不断扩大正面清单,不断释放“零关税”的政策红利。
“零关税”的“早期收获”关键是“早”,就是早日落地、早见成效。一方面,能够吸引更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集聚到海南,为海南自贸港的发展提供经济活动支撑。同时,增强大家对海南发展的信心。另一方面,也是为2025年之后实行全岛封关运作积累经验,做好准备。
我们会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积极作为,推动自贸港财税政策尽早落地,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把海南自贸港打造成新时期改革开放的鲜明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