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思炀)6月16日,“中国生鲜家禽第一股”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湘佳股份”)发布澄清公告,称经多方核实,此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披露的不合格鸡肉产品并非湘佳股份生产,已取消召回程序,湘佳股份正与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后续处置措施。
6月1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12 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称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湘龙街道马氏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来源于湘佳股份的鸡肉,被检出尼卡巴嗪超出国家标准值1.85倍,并存有不得查出的五氯酚酸钠2.1μg/kg。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示,上述2种兽药被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6月12日晚,新京报记者就产品被披露不合格一事咨询湘佳股份食品事业部,对方表示尚不清楚相关情况,将在确认后给予回复。
之后湘佳股份立即启动包含产品调查追溯、产品召回处置程序的应急处置预案,调取相关交易数据进行溯源,并派员到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马氏农副产品经营部进行调查。随后,马氏农副产品经营部证实,被抽检样品并非湘佳股份产品,而是购自长沙水渡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活禽个体经营户。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湘龙街道市场监管所也回复,经前期调查,该抽检样品非湘佳股份产品。
湘佳股份在公告中称,因问题产品不是公司产品,公司已取消召回处置程序。同时,正与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后续处置措施。
围绕非湘佳股份产品为何会误标为湘佳股份生产的“乌龙”详情,6月16日,新京报记者分别致电湘佳股份和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湘龙街道市场监管所,截至发稿前未得到具体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