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门”再升级,瑞幸和它的幕后BOSS陆正耀有何罪过?

2020年4月2日,瑞幸自爆了22亿造假,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瑞幸的股价大跌,5月纳斯达克更是向瑞幸下达了退市通知书,而瑞幸的CEO钱治亚与COO刘剑被撤职后,瑞幸的幕后大BOSS陆正耀成为舆论争论的焦点。

2020年6月7日,瑞幸咖啡的大股东、董事长陆正耀被曝是这次瑞幸咖啡造假的幕后“操控者”,有关部门更是掌握了陆正耀参与造假的电子邮件,而陆正耀也将面临公诉,甚至又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在瑞幸出事后,陆正耀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声明,“可能是我的风格太激进,导致企业跑的太快,也随之出现了很多问题,但是绝对不是以概念做局去欺骗投资人。”,并且陆正耀也表示会尽全力去维持门店的正常运营,竭尽所能挽回股东损失,让瑞幸这个品牌能够走下去。

这些话在之前听起来可能还是比较顺耳的,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证据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陆正耀的这些话更像是在“作秀”。

有相关媒体报道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财政部现后对瑞幸进行了调查,已经掌握作假的诸多证据,税收方面瑞幸为虚增交易交了税。有接近监管人士表示,监管层已掌握了陆正耀对于瑞幸咖啡财务造假的指令性邮件,这也意味着陆正耀极有可能是瑞幸公司造假事件的幕后主使。

那么造假对瑞幸还有陆正耀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一旦情况属实,首先就是罚款了,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是这点对于瑞幸和陆正耀来说不算什么,但是这关乎到瑞幸在日后的纳税等级。一旦被评为D级,会被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提高检查频次。并且在经营、投融资、进出口、生产许可、资质审核等方面将会有所限制。

如果陆正耀在国内受处罚,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1条规定,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根据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高可处以1000万元罚款。

而如果是在美国的话,“根据《萨班斯法案》,相关高管要被判处10~25年的监禁以及最高500万美元的罚金。”

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陆正耀除了高额的罚金外,还要面临牢狱之灾。但是这些成立的前提是陆正耀指令瑞幸咖啡财务造假的邮件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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