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 保持稳定减税降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4部门28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减税降费、金融支持、降低制度性成本等方面部署了23项具体任务,旨在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企业妥善应对疫情冲击、渡过难关。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出台了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措施,缓解了企业经营困难,有力促进了全面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对此,《通知》明确,要继续落实好既定减税降费政策,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在税费减免方面,将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等服务增值税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今年年底;允许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至明年缴纳;对除“两高一资”外所有未按名义税率退税的出口产品,全部实现足额退税;同时,落实好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等政策,整体实现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15%。

在整治涉企违规收费方面,《通知》强调要完善收费监管制度,建立治理违规涉企收费成效评估机制,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重点排查“过头税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通知》提出,通过畅通金融和实体经济传导渠道、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注重发挥定向工具作用、完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融资工具、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等举措,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据悉,相关部门将继续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做好3000亿元抗疫专项再贷款、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和新增1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的政策衔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开展批量担保贷款合作,全年将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年对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担保、再担保费,将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逐步降至1%以下;支持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降低担保费率,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担保费率不超过0.8%、政策性扶贫项目不超过0.5%。

此外,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将继续延长至明年3月底,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制造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长期融资;鼓励银行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大力推广“信易贷”模式和“银税互动”;支持企业扩大债券融资,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探索推进用银行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保证金。

《通知》还要求,放宽市场准入和经营限制,优化政府服务业务流程,加强数字技术应用,降低政策遵从成本,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在修订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放宽市场准入试点的基础上,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有序放开新能源汽车代工生产,推动自检自证,实行品牌授权试点。鼓励有条件地方向符合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放许可证电子证书。各地不得干预连锁企业依法申请和享受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政策。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强调在研究制定政策过程中,要避免随意制定加重企业负担的“隐性”条款,持续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出现“一刀切”,避免过快提高标准导致企业应对失措。

针对当前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通知》还提出,努力降低企业用工和房租负担,继续降低用能用地成本,推进物流降本增效,鼓励引导企业通过创新管理挖潜增效。其中,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至年底,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减免国有房产租金,降低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到户电价5%至年底,合理增加土地供应,降低物流税费成本等举措,将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方针,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到企业,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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