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据介绍,资管新规指的是2018年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原本设定的过渡期是到2020年底。由于涉及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等多类机构的众多产品、近百万亿元资金,资管新规过渡期是否延长备受市场关注。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前副行长吴晓灵建议,应该将资管新规过渡期在原有计划上延长两年。“用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平均每年约20%的速度去消化,是比较妥当的。”吴晓灵说。
对此,在2020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央行办公厅主任周学东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暂时出现了萎缩情况,同时我国经济也存在一定下行压力,这确实增加了资管业务规范整改的难度。“各界对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的呼声比较多,但无论是延1年、2年还是3年,对金融机构来说,关键是转型升级。”周学东强调,再回到过去大搞表外业务、以钱炒钱、制造金融乱象是不可能了。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适当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是从疫情常态化防控出发,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具体举措。
专家表示,疫情从资金端和资产端,对资管业务产生了双向冲击,尤其是在资产端,部分行业、企业经营困难加大,一些投资项目原有还款安排面临调整。适当延长过渡期,能够缓解疫情对资管业务的冲击,有利于缓解金融机构整改压力。同时,过渡期适当延长,能够为资管机构进一步提升新产品投研和创新能力,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长期资金培育,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有利于支持资管产品加大对各类合规资产的配置力度。
“将过渡期延长1年,可以鼓励金融机构‘跳起来摘桃子’。”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延长过渡期1年,更多期限较长的存量资产可自然到期,有助于避免存量资产集中处置对金融机构带来的压力。此外,过渡期也不宜延长过多。过渡期安排的初衷是确保资管业务顺利转型,实现老产品向新产品的平稳过渡。
“延长过渡期,并不意味着资管业务改革方向出现变化。”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过渡期延长的政策安排,综合考虑了疫情冲击、宏观环境、市场影响、实体经济融资等因素,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作出的决定,坚持了资管新规治理金融乱象、规范健康发展的初心和底线,不涉及资管业务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这种安排不仅有利于巩固前期化解风险的成果,推进资管业务持续转型升级。也有助于缓解疫情冲击,稳定对实体经济的融资供给,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总体来看,资管新规发布以来,资管产品的风险呈现收敛态势。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表示,资管产品的风险收敛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同业交叉持有的占比持续下降,5月末资管产品的同业资金来源占其全部资金来源的比重为49.8%,比年初下降了1.2个百分点;二是杠杆率(总资产与募集资金的比例)回落,资管产品的负债杠杆率平均为107.7%,比年初回落了0.9个百分点;三是净值型产品占比持续上升,5月末净值型产品募集资金占全部资管产品募集资金的余额是60.3%,比年初高了4.9个百分点;四是非标准化的债权规模持续减少,5月末资管产品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规模同比下降7.6%,比年初多下降1.2个百分点。
资管产品风险得到控制,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也发挥了更有效的作用。央行数据显示,5月末,资管产品的底层资产配置到实体经济的余额是39.3万亿元,比年初增加了2.2万亿元,占全部资产的43.6%,比年初提高了0.6个百分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陈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