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的美国,第一份汽车保险诞生了,在世界范围内这也是首创。第一个上汽车保险的人是纽约的布鲁门马丁,为其提供保险的公司叫做旅行者保险有限公司,虽然从名字看它应该是提供旅游保险的,可是还是遵从顾客需求制订了汽车保险。马丁主要是害怕他的车会被路上跑来跑去的马车撞到。二战后,欧美各国都希望尽可能在民众里普及汽车,于是汽车的生产规模被扩大了,汽车慢慢和人们的日常融合在了一起,汽车对人类而言就是双刃剑,在带来方便的时候也带来了不少麻烦和危机。尤其是各种交通事故发生的越来越多,让人们的日常生活也受到了一些不好的影响和威胁,所以汽车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出现也是顺应和时代的发展,汽车保险随之出现在世界各地,而且很快成为最受重视发展最好的保险险种。即使在今天的社会里,汽车保险还是在人们心中占据着重要位置。
今天的汽车保险已经发展出了很多种类,但大体来看,汽车保险总共有如下两类,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险,而商业险又可以分为四个类别,主要包括车损险、三者险、座位险、盗抢险这几种主险,接下来我们就对三者险进行分析。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是三者险的全称,主要内容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意外,
导致另外的人出现人身伤亡或遭受财产的直接损失,本来应该由被保险人支付的经济赔偿,现在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赔偿。对于这一汽车保险,现目前车主购买的保险金额,通常有100万和50万两种。而车主分别要这两种缴纳的金额为,2100元和600元。金额支出仅500元之差,但受保金额却多了一倍,但“三者险”的保额有必要买一百万的类型吗?
在中国,交强险属于法定保险中的一种,全国范围内都是统一的条款和费率。只要是上路行驶的车辆,即使是尚未正式挂上车牌的异地提车的情况,也必须先买了交强险才行。而是否要投保商业险则是由自己选择。过错责任原则是商业三者险所采取的赔偿原则,这就是说,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是保险公司判定其赔偿责任的依据。交强险则有所不同,它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意思是,不管被保险人在这次交通事故中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在12.2万元的责任限额里面,保险公司都会给予赔偿。而且就保障范围来说,交强险的范围更广,三者险相对来说范围更加狭窄。如果用这个作为比较依据的话,三者险所存在的局限性更大,似乎不知道投保者买到一百万之多。
现代社会,交通状况日益复杂,对于一般车主而言,购买三者险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保障,也是对他人安全的保障。由于商业险有一定的免赔率,一般来说只要买了不计免赔率险,保险公司就能承担不赔部分的费用。由此可见,购买三者险是重要的预防举措,但对一般人来说,大额度的三者险是否有必要购买,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保险的具体额度没有统一标准,应该由车主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购买时,既要考虑到自身发展的延续,也要在遇到意外的情况下,最大限度降低自己的损失。对车主来说,这才是购买汽车保险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