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 记者 陈超】7月28日,银保监会通报批评太平财险。银保监会指出,太平财险通过补充协议更改备案条款,将保险金额缩减至原金额的2%,漠视并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将严格依法依规对太平财险进行处理。
通报显示,2015年11月,太平财险上海分公司(简称太平上分)与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租赁公司)签订《二手车商融资项目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合作协议》(简称《协议》),双方同意在此协议项下开展业务。自2015年11月至2018年4月,太平上分累计承保保单1289笔,保费收入合计739.51万元,保险金额合计4.69亿元。
2018年9月,经太平财险总公司批准,太平上分与租赁公司签订《二手车商融资项目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重新设置了承保和理赔条件,包括对累计赔偿限额等做了修订。《补充协议》中“本项目累计赔偿限额为实收保费的110%”等内容,与2015年备案的《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条款》第八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投保时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的《借款合同》中列明的贷款本金与利息之和”的内容相比较,《补充协议》对总的赔偿金额进行了大幅缩减,下降幅度高达98%。
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太平上分累计承保保单201笔,涉及投保人59名,保费收入合计316.64万元,保险金额合计1.68亿元。但是,按照《补充协议》,太平上分实际承担的总体赔偿责任从保险金额1.68亿元变成了实收保费的110%,即348.3万元,二者差额近1.65亿元。太平上分出具的以上保单所用条款均为2015年备案的《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银保监指出,太平财险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将严格依法依规对太平财险进行处理。
实际上,这并非是今年该公司首次被“批评”。在此之前太平财险曾多次触动监管“红线”。6月30日,日照银保监分局因违规返佣以及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行为,对太平财险日照中心支公司开出18万元罚单;5月,重庆银保监局下发的罚单显示,因存在突破经报批的条款费率、编制虚假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的违法行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合计被罚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