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6月28日,蓝光发展发布公告称,近日,蓝光嘉宝服务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蓝光嘉宝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到境外上市的批复》。
证监会核准蓝光嘉宝服务股东蓝光和骏所持11,509.02万股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境外上市股份,相关股份完成转换后可在港交所上市,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参与H股全流通事项的议案》,决定将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部分四川蓝光嘉宝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内资股,依照《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的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转换为可在联交所主板上市流通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