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获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91号)。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批复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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