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配合披露融创转让股权,乐视网收监管函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15日电 据深交所官网公告,因未能及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后文简称“乐视网”)收监管函。

2020年6月3日晚间,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集团”)、致新云网企业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新云网”)分别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天津盈瑞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瑞汇鑫”,由融创集团通过合约控制)与致新云网于2020年5月22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致新云网受让盈瑞汇鑫持有的天津嘉睿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睿汇鑫”)100%的股权,间接受让嘉睿汇鑫持有的乐视网341422214股股份,占乐视网总股本的8.56%。

监管函指出,乐视网在2020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在规定的时间将权益变动相关文件递交乐视网,但乐视网未能及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监管函表示,乐视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11.8.1条的规定。请监管函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6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贾跃亭持有的“乐视网”221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司法拍卖。起拍价为5547.1万元,保证金11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6月14日,京东拍卖官网显示,贾跃亭持有的“乐视网”221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拍卖无人出价,已流拍。

此前,6月12日,乐视网披露《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称,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后公司股票将被摘牌。

公告显示,公司股票属于深股通特别证券,深股通投资者可以选择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股票,但不可以买入公司股票。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进入股转系统后,深股通投资者可能无法进行股票转让,请深股通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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