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将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进程,放宽制造业、农业准入,继续进行自贸试验区开放试点。
据了解,本次修订是自2017年以来,我国连续第四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跨国投资带来巨大冲击,世界经济受到严重影响。发布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展示了我国坚定不移支持经济全球化和跨国投资的决心,将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环境,以更高水平开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家认为,负面清单的压缩和股比限制的取消或放松促进了外资的流入,股比限制的取消或放松对现有外资稳存量也具有现实意义。
加快服务业、制造业、农业领域开放
据了解,本次修订是自2017年以来,我国连续第四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本次修订进一步缩减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其中全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
从具体来看,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主要呈现三点变化:
一是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进程。在金融领域,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在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
二是放宽制造业、农业准入。在制造业领域,放开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的规定。在农业领域,将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
三是继续在自贸试验区进行开放试点。在全国开放措施基础上,自贸试验区继续先行先试。医药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规定。在教育领域,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
除了进一步扩大开放外,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还与《外商投资法》在法律法规上进行了三方面的衔接:
一是落实外资准入管理。在负面清单说明中,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对境外投资者拟投资清单内领域,但不符合清单规定的,不予办理许可、企业登记注册等相关事项;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的,不予办理相关核准事项。
二是调整中外合作经营限制性规定。《外商投资法》实施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已经废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部分条目中限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方式投资的规定已经过时,不再保留。
三是增加负面清单豁免规定。外商投资构成较为复杂,为了与法律法规做好衔接并考虑特殊情况,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说明中增加了负面清单豁免规定。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发改委、商务部将根据《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落实好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之外给予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同时完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在扩大开放中维护国家安全。
压缩负面清单有利于外资扩增量稳存量
对于压缩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认为,在当前形势下有利于外资扩增量稳存量。
对于扩增量,崔凡表示,负面清单的压缩和股比限制的取消或放松促进了外资的流入。在今年4月1日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当天,路博迈(Neuberger Berman)和贝莱德(BlackRock)两家知名的资产管理公司就向中国监管部门提交了在中国设立外商独资公募基金公司的申请。可以说,每一个负面清单条目的取消或放宽都意味着一个更加开放的领域,会带来相应的外资流入。
2018年新能源汽车与专用车股比限制的取消直接迎来了特斯拉在上海的落户,扩大投资规模的二期工程目前正在加速建设。崔凡预计,今年对商用车股比限制的取消和最晚2022年对乘用车股比限制的取消也将带来各大汽车业巨头对中国的进一步投资。
对于稳存量,崔凡表示,股比限制的取消或放松对现有外资稳存量也具有现实意义。一方面,现有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更容易进入业务相关的新开放领域之后,它们更能优化部署其组织结构和产业链,从而使得他们更愿意长期留在中国拓展业务。另一方面,部分由于历史原因存在协议控制问题的企业在负面清单不断压缩的情况下,其原来通过变通方式进入的领域已经可以明确合法进入了,这使得它们能够放下历史包袱,安心经营,进一步扩大投资。
“压缩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让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这正在成为推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方式。”崔凡分析,未来几年,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还会进一步压缩。当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条目越来越少,剩下每一个条目的取消或者放松都会对监管部门带来很大的挑战。开放的压力不仅会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也会推动我们的监管部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各方面提高我国的国家治理能力和政府服务能力,从而使得我国的营商环境质量在现有水平基础上持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