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标准仓单交易业务自5月29日正式上线以来,受到了市场参与主体的普遍关注。据获悉,一个月来,该业务整体运行平稳,交易日趋活跃,企业开户数量稳步增加,向好趋势明显。
据统计,大商所标准仓单交易上线首月累计成交121笔,累计成交量11.09万吨,累计货款金额7.01亿元。自上线以来每日都有成交,进入6月中旬后成交明显增加,连续多日成交货款超过5000万元,成交笔数超过10笔,其中6月17日成交14笔,1.8万吨,货款金额1.15亿元,为单日成交量与成交货款金额最大的一天。截至目前,共有29家企业成为聚氯乙烯仓单交易客户,44家企业成为豆油仓单交易客户,其中包括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浙江特产石化、嘉悦物产等化工产业链企业,九三、江海、益海嘉里、路易达孚、中粮等豆油行业龙头企业,以及浙期实业、江苏锦盈资本、永安资本等风险管理公司和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
浙江物产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经理叶辰表示:“标准仓单交易业务提供了公开化的交易平台,为市场补充流动性的同时,也借助于大商所的信用背书,帮助买卖双方规避了业务的信用风险,有助于推动业务发展。同时,标准仓单交易形成的成交价格行情不仅有助于市场化区域升贴水的形成,也可以用来作为判断基差走势的依据,体现了期货市场价格发现的功能。聚氯乙烯标准仓单交易上线以来成交日趋活跃,从最近的几笔成交来看,聚氯乙烯标准仓单价格与近月7月合约的基差在80元/吨左右,与主力9月合约的价差在90-110元/吨,期货贴水反映了市场对于远期看空的预期。”
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化工一部副经理赵波也指出,以前交割买入PVC仓单以后,一般都会尽快注销仓单,因为仓单持有成本高且不易流通,尤其PVC这样以非标现货交易为主的品种,标准仓单不会有市场溢价,反而给客户提货增加繁琐的流程。标准仓单交易业务的推出,一方面实现了标准仓单的线上转让,相比原来更加高效便捷,另一方面也为仓单持有方开辟了新的交易市场。“相信随着标准仓单交易市场参与者的进一步丰富,客户会更加认可标准仓单的可靠性和方便性,更愿意持有标准仓单,市场交易也会逐步活跃。”他说。
九三集团中垦国邦(天津)有限公司运营部期货经理宋磊告诉记者,公司曾经做买交割,由于提货地不是公司业务涉及区域,需要线下寻找买家进行销售,现在可以通过标准仓单交易业务实现销售,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仓储费用,增加仓单利用率,减少资金占用成本。
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化工部经理蔡英东表示,标准仓单交易业务拓宽了实体企业现货贸易的渠道,降低了贸易成本,同时盘活了仓单存量。对于风险管理公司来讲,在基差贸易中,最担心由于库容等诸多问题导致不能把现货变成标准仓单。标准仓单交易让基差贸易有了安全边际,可以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
据悉,目前大商所场外业务已形成了涵盖商品互换、基差交易和标准仓单交易的业务体系,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场外业务规模稳步增加。统计数据显示,年初以来,商品互换业务累计成交125笔,累计名义本金13.42亿元;基差交易业务累计成交201笔,累计名义本金12.70亿元。
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标准仓单是联系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纽带,大商所推出标准仓单交易业务,旨在提供一个灵活高效的仓单交易市场,为实体企业提供交割前后仓单管理新路径,帮助实体经济更好地平衡期现货头寸,进一步促进期现价格收敛。目前,大商所标准仓单交易采用的“卖方挂牌、匿名交易、实时收付,当天交收”的交易结算模式以及“交易所参与开具发票”的税票管理模式,既保证了仓单交易的效率,保护了参与者的商业信息,又解决了对手方信用问题。后续大商所将不断完善标准仓单交易业务,分阶段增加标的品种、丰富交易方式及平台服务功能,优化仓单交易行情展示,进一步满足实体企业对于标准仓单交易的业务需求,促进市场化升贴水机制的形成,同时探索研究非标仓单业务模式,满足实体企业多元化需求。大商所还将继续推进场外市场建设工作,丰富场外业务模式,探索期现货市场的融合模式,打造大宗商品市场价格中心,更好满足实体企业的风险管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