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电视剧《蔓蔓青萝》已经将女主定为姚笛,加上之前在《跨界歌王》里低调复出,沉寂许久的姚笛似乎找到了形象突破路径,重回娱乐圈。但第二天,女演员叶青就在微博爆料,《蔓蔓青萝》女主这个角色原定是自己,并借此攻击“有些人”强盗、贪婪,而叶青的经纪人则直接指名道姓,让姚笛管管自己家的粉丝,“《蔓蔓青萝》的事情前因后果是怎么回事你自己最清楚!我们一直在忍让!”当然,这种阳光下恶斗的狗血剧情,大多会以当事人高调发言、后又默默删除微博来告一段落,留给媒体自行发挥。
撕X事件在娱乐圈里常有发生,有时候是情感表达,有时候是口不择言,有时候甚至是营销合谋。这种刺激的争斗最容易吸引大众和媒体的眼球。但因为角色争夺这种事到微博直接点名开撕,还是比较罕见的。娱乐圈说到底是势力圈、人情圈,凡是有点名气的从业者,互相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通过六个人就能连上彼此的六度分割理论,在这里可以降低到三度分割:通过一个经纪、一个导演、一个制片人,就能联系进入对方朋友圈。正因为如此,出现不共戴天的死敌非常罕见,像陈冠希公开手撕林志玲这种稀奇真稀奇的事件之所以能够发生,也是因为陈冠希早已是无所顾忌的圈外人。
所以,我们在台面上、镜头前看到的,大多是深度合作、强强联手、联袂主演这样的互利共赢,是互相鼓励、为你站台、推广借势的一团和气,每一个剧组、每一档栏目都是一个临时的利益共同体。即使真的发生不可调和的利益争执、零和角逐的资源纠纷,当事人大多也会私下解决,或放眼长远、后会有期,不会当众撕裂,毕竟“来说是非者,必是是非人”的道理,公众人物都很清楚,以公开争斗获得的胜利,最多也是惨胜,更多时候是观众反感、两败俱伤。
实在忍不住想搞个大新闻怎么办?顶多找媒体点个不指名道姓的炮,或者采取成本更低的方式:微博手滑点个赞就可以了。前段时间欧阳娜娜“不小心”点赞黑微博,当事人范爷更是宽厚大度,反过来安慰她,赢得满堂彩,最后大家都涨粉涨人气,坏事变成了好事。这是典型的娱乐圈纠纷解决机制。
只有极少数情况下,当事人才会不顾后果,火力全开地攻击开撕,点燃火药,这种情况下,往往意味着某一方占据了某种绝对优势,尤最好用的就是道德优势。叶青手撕姚笛就在此类:项目角色更换在业内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想获得一个不可多得的好角色,竞争者都会调动所有的资源:比拼演技、名气、角色与形象契合度、宣传点,还有不足为外人道也的人脉关系。名利场上,本来不能谈绝对公平,也不能不把场外因素不当实力。抛开一切不谈,在预算允许、形象契合的前提下,剧组选择名气更大的演员做主演再正常不过。
即使有其他因素作用改变了结果,出局者也不宜将对手挂在微博上,在道德层面上进行吊打。举个例子:冯小刚今年新片《我不是潘金莲》选角,此前有媒体报道由白百何任主演,并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后来冯小刚又在微博征集女演员,最后突然换成了范冰冰,更有媒体爆出范爷和导演组共进晚餐的现场照。白百何为什么没有到微博直接开骂?很显然,投资方、制片人、导演的选择必有理由,而演员能做的只是尽量争取、成败随缘。对于任何一个有自信的演员来说,并没有势在必得的角色、非演不可的大戏。
叶青手撕姚笛,无非是两方面原因:一是道德优势在手,宣泄情绪。姚笛因为出轨事件长期沉寂,目前正在艰难的人设重建期,一顶小三帽子要摘下谈何容易?至今她的微博下还是满满的谩骂攻击。尤其是文马已经破镜重圆、弥合伤痕,剩下她自己成了尴尬食苦果的人。而叶青正是看准对方的负面新闻影响未退,索性来了一次痛打落水狗,并且相信出手就能赢得居委会卫道士们的附议和欢呼。
另一方面,即使这次手撕不太文雅,无法达到获得这个角色的预期效果,也会在过程中被广泛传播并收获额外的关注——这可能是演五部《蔓蔓青萝》也未必能获得的曝光收益:发几条微博吊打小三上位者,这是一次低成本的现成红利收割。
手撕姚笛,反映的是娱乐圈里的道德势利。利用道德优越感充满底气地借题发挥,靠攻击对方在道德层面的弱点来赢得胜利,吃相并不那么好看。这种公开扭打式的曝光刷出的关注度,当心消化不良。虽然现在是头条即王道、眼球是经济、曝光皆胜利的新娱乐时代,“火了”似乎成了唯一标准,但成为大众谈资并不一定比踏实演艺更好用:在这一点上,经过“周一见”的姚笛,应该比叶青更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