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相和果麦文化联合推出了一部青春版《红楼梦》(旧版 新版),一套六册,旖旎的粉色外皮,宣传口气很大:“225年来出版史上最优质版本”。我朝前推算了一下,225年前的1791年,正是早期钞本与后期梓印本的分界,这句话的意思差不多就是,这是史上最好的《红楼梦》印刷本。
它噱头颇多:附赠订制皮套,自称是一本你会带着拍照的的《红楼梦》;邀请正当红的好妹妹乐队和歌手陈粒制作主题曲和插曲;并且有专门的app,帮助你同城寻找与自己气味相投的人。
我的朋友,一个资深的红楼爱好者果断在第一时间下单,晒了一下封面之后就陷入沉默,我问她怎么样,她说,我送给你吧,我就翻了翻,基本是全新的。
我当然知道书架上摆着一套不喜欢又舍不得随便丢掉的书的纠结和苦恼,所以义正词严地拒绝她这么嫁祸于人,只是请求她把内瓤拍我看一下。这一看不当紧,感觉新世相和果麦要联手打造高仿版金圣叹的节奏。
比如书中说甄士隐大梦醒来,见烈日炎炎,芭蕉冉冉,梦中之事便忘了对半,批注者:“妙极!若记得,便是俗笔了。”又比如,癞头和尚看见甄士隐抱着女儿英莲,对甄士隐说:“施主,你把这有命无运、累及爹娘之物抱在怀里做甚?”下面又有批语道:“看他所写开卷之第一个女子便用此二语以定终身,则知托言寓意之旨,谁谓独寄兴于一个‘情’字耶’……”
看了这一大堆语焉不详的之乎者也耶,只想对批注者吼一声:“说人话!”
明白了吾友的懊恼,以为此事可以就此丢开,那边却有个小朋友给我发微信,说这套青春版《红楼梦》是她看过的最好的版本:“平生头一次读《红楼梦》,津津有味地一直读下去了。”
她认为这本书的优势有两点,一是拿在手里几乎感觉不到重量,在银行税务之类的地方办事儿,排队时读上几页,总是被吸引住,晚上回家就想继续读。
二是外面那个皮套也非常好,拿在手里别人都以为是个小钱包,可以避免大庭广众之下读红楼的尴尬,等电梯时都能翻几页。
至于批注,她倒不大注意,对于她来说,各个版本都差不多,她爸是红迷,家里有许多版本的《红楼梦》,她最多也就翻到太虚幻境就丢下了。
她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这套书让我的朋友反感,不能怪路金波,要怪我的朋友,她属于资深红迷,真的像张爱玲说的,不同版本的《红楼梦》,眼生的字会自动跳出来,一个副词用得不对,那情境就走了样,像这样的人,根本就不该来凑热闹买什么青春版《红楼梦》啊。
而更多的年轻人,需要这么一部入门级的《红楼梦》。记得有一年,《红楼梦》被评为大学生最看不进去的名著,听得我大吃一惊,这么家长里短活色生香的一部小说,怎么会看不进去呢?十有八九是被它“名著”的名头吓住了,要是老师家长再严肃地一推荐,更是油然而生逆反之心。
这套青春版《红楼梦》的好,也许就在于它给年轻人开了一道阅读《红楼梦》的方便法门,虽然它牛吹得有点大,封面颜色粉得有点怯,点评有点装腔,但能让更多人的年轻人,发现《红楼梦》并非一部需要焚香沐浴才能读的书,就是功德一件。
但也有媒体不以为然,这样写道:“《红楼梦》这类经典的博大之处,恰在于它是写给时间的,在于它甘于等待并召唤那些选择保留读它的人。它并不苛求每个人都必须了解它,而是深藏于我们个人或集体的深层记忆之中,稳重而迟缓,非要一个契机才能唤醒。这个契机根植于每个人的生命体验,尤为可贵。而文案中一次次提及想要《红楼梦》流行起来,本身就是对经典的无知和亵渎。”
抱歉,我十来岁时就看《红楼梦》,看了很多遍,对这段话却是每个字都认识,放一起就看不懂了。《红楼梦》流行起来,让更多的人看得下去,不是更便于深藏于记忆之中?曹公在第一回就说:“所以我这一段故事,也不愿世人称奇道妙,也不定要世人喜悦检读,只愿他们当那醉淫饱卧之时,或避世去愁之际,把玩一回,岂不省了些寿命筋力?”
看上去很谦虚不是,其实是大骄傲,他并不期盼人人都懂得赞赏,也不喜欢有人谬托知己,只要他写了你读了就好,这是内心笃定的人才有的一种高冷。他能够承受误会,随世人怎样解释,有意思的是,《红楼梦》普及传播,也很大程度上依赖了各种误会。
比如高鹗续写的后四十回,很多人都看不上,但不得不承认,即使这狗尾续貂的后四十回,也使得《红楼梦》拥有了一定程度的完整性,对于它的传播大有好处;民国时候,《红楼梦》更是为各门派所用,比如蔡元培宣传反清复明,就说,贾宝玉爱吃女孩子嘴上的胭脂,是表达作者对朱氏王朝的热爱,因为胭脂是朱红色的;再比如这些年,刘心武大力推广他的“秦可卿是废太子之女”说,虽然听上去很像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也引起了不少人对《红楼梦》的兴趣。
一个容不得误解的人是脆弱的,一部动辄有陷入亵渎之忧的著作是单薄的,曹雪芹从一开始就宣布,他愿意接受被“亵渎”的命运,这是在岁月沧桑人世冷暖中磨练出的强韧神经博大胸怀,也是能写出这样一部雄浑而精妙的奇书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