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可耻,人所共知。
有些人因为有过抄袭的“黑历史”,一直被钉在耻辱柱上。就像如今早已功成名就的郭敬明,当年他肯定没有料到,“抄袭”会成了他这辈子都挥之不去的噩梦。
2006年,郭敬明抄袭事件尘埃落定。
法院终审认定其代表作《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事件成立,判决郭敬明与出版社赔偿被抄袭作家经济损失20万元,追加精神赔偿抚慰金1万元,并要求郭敬明公开道歉。
此外,郭敬明的另一部代表作《幻城》也被网友质疑有“借鉴”日本动漫的嫌疑。多年来抄袭这档事成了郭敬明心底的“隐痛”,也不时有人出来在他的旧伤口上撒把盐。
日前,郭敬明在微博上转发回应网友针对MV抄袭的质疑,语气强硬甚至不惜用“我要看过我死爸死妈死全家、一个月内全家进火葬场”这种极端的毒誓来表达内心的愤怒。
郭敬明成名以来,“抄袭”争议一直不断,对于“抄袭”的字眼他也异常敏感,所以赌咒发誓、自证清白。
《少年之名》MV尚未拍摄完毕,发出第一部分海潮篇的几张拍摄片花图片便被网友使用“郭敬明 又抄袭”的话题词攻击,质疑他MV涉嫌抄袭。
郭敬明本身是第一次担任此类选秀节目导师,他不仅是《少年之名》的导师之一,更是节目主题曲的词作者和mv导演,此前也疑似因歌词问题与节目组不和闹上热搜。
本就对此事重视加敏感的郭敬明,也难怪会言辞激烈的为自己强势正名。那此次郭敬明究竟有没有抄袭呢?
该网友质疑郭敬明抄袭的对象是日本组合SixTONES的MV,也有网友将其中部分截图与郭敬明放出的《少年之名》MV的片花做出比照,可以看出其中的水中舞蹈和火元素的运用却有相似之处。
但,这其实远远不构成抄袭。
(p156为郭敬明发出的片花,p234为SixTONES MV截图)
近些年的中国音乐市场,版权意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逐渐建立起来,但当下新的矛盾也已经出现,那就是大家普遍已有了尊重版权反对抄袭的意识,“抄袭可耻”的印象已经广泛形成,但许多人却并不具备鉴别抄袭的知识储备和评判能力,尚无定论便被扣上“抄袭”帽子的事件越来越频繁发生。
当“打击抄袭”成为恶意攻击的工具,空口鉴抄的现象同样是对创作的致命打击。
抄袭的判定标准究竟是什么呢?
目前认定一个作品是否构成对另一个作品的抄袭,我国司法实践已基本形成共识的判断标准为:“接触” “实质性相似”=抄袭。
所谓“接触”是指被诉侵权人有机会接触、了解到权利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内容;所谓“实质性相似”是指表达构成实质性相似(排除“思想”本身),包括用于表达作者思想、情感的文字、色彩、线条等符号形式和内容,但不包括公有领域素材、创作形式、必要场景和有限表达等。
知道了“接触” “实质性相似”这判定抄袭的两个重要关键词之后,我们再回头看下郭敬明这份“毒誓”辟谣。
其中第一句“我没看过一秒钟你说的这个MV”,其实就是在证明自己主观上的无接触,后文则表达了仅是素材相似并不能够构成“实质性相似”,并且其实目前仍然处于MV尚未发布的情况下,实质性相似根本无从谈起。
所以即便是要“打击抄袭”,等MV发布之时再进行对比,看其中是否具有“实质性相似”才是鉴别抄袭的正确打开方式。如果仅仅是因为郭敬明的“前科”,就在看到片花时便定性抄袭,未免也是一种过分的“刻板印象”。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郭敬明“毒誓”式辟谣,虽然有些极端,但对于这次事件的舆论导向还是起到了强有力的作用。
此次事件与以往许多“抄袭”事件不同,站郭敬明方的人占绝大多数,除了因为声明强势之外,指认证据不足无法服人也是重要原因。在这次事件中,逐渐冷静的网友也开始有许多人反思“空口鉴抄”行为的不合理性。
当下似乎形成了一种奇怪的风气,一个视听类作品发布后,总伴随着大大小小的抄袭质疑,前有周杰伦《说好不哭》MV被质疑抄袭,近有《青春有你》主题曲编舞被质疑抄袭。
这两年反抄袭的事件似乎是越来越多,维权的创作者,提出质疑的观众、读者也越来越多,能够引发大家的关注当然是好事,但可惜的是,网友依旧沉浸在简单的贴标签里,非黑即白地给人分出阵营来。
许多事件往往没有绝对的“实锤”,更没有专业人士的系统分析,许多营销号和自媒体更多的是在“看图说话”,引发矛盾和争议,不讲真相但求流量,其中浑水摸鱼的也无法排除有针对性、目的性的在抹黑作者、明星,有太多人在对于著作权法一概不知的情况下就乱下论调,在专业人士给出复杂的判定过程的时候却不屑一顾。
就像这次郭敬明事件一样,对于那个使用“郭敬明 又抄袭”话题词的网友来说,MV是不是真的抄袭、是不是对原MV的创作者造成了影响他们可能并不真正关心,他们关心的也许只是有了一个“郭敬明又抄袭”的负面新闻。
认为在抄袭事件中矫枉过正是好风气的观点是非常可怕的,以正义为由行伤害之实,甚至不惜用谎言来骗取大众的激愤情绪,这样的舆论环境终究是害人害己,覆巢之下岂有完卵,没有健康良性的创作环境,下一个被恶意击垮的可能就是你的作品。
当你在义愤填膺的加入“反抄袭”队伍的时候,也应该真正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听信一面之词往往容易成为了别人打击异己的帮凶。
希望每一位创作者的心血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应得的评价,希望“反抄袭”能真正成为保护创作者的坚实力量,只停留在喊口号、毫无根据的指责和谩骂上真的毫无益处,用毫无逻辑的话指责真正在业内推动制度完善的人,伤害真正在用心创作的人,这无疑是最可悲的。
“抄袭谣言”最难缠的地方还在于,即便是事后有了专业人士言之凿凿的证明与辟谣,仍然会给部分网友留下“就是觉得像啊”这种负面印象,这对于创作者的打击可能才是最致命的。
当自己辛苦付出的创作成果得不到应有的评价,反而被轻而易举的扣上抄袭罪名,本该是维护创作者权益的行为,反而成了伤害创作的匕首,我们想要的良好的创作空间何时才能真正到来。
改变这种现状仅靠一两个态度狠绝的辟谣发言远远不够,创作者和观众都需要为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创作者和业内人士能够在一个个事件之后做好大众创作的科普,让观众更加清晰创作的边界,同时观众自身也审慎发言,严肃对待抄袭罪名,不轻易下定论,拒绝刻板印象。
就像版权意识的逐步普及和建立一样,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抄袭”也能不再被妖魔化被恶意利用,正面积极的创作氛围也会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