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使用蒙面物品及公众妨扰两项控罪,香港男子被判监禁8星期

  10月29日,香港一名23岁男子因使用蒙面物品及公众妨扰两项控罪,在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8星期。

  2019年10月20日,该蒙面男子在香港九龙参与非法集结活动,并向行车路抛掷砖头等。他早前已承认使用蒙面物品及公众妨扰两项控罪,29日在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8星期。

  裁判官判刑时表示,被告的公众妨扰行为对社会及其他人造成影响,使用蒙面物品属于加刑因素。但考虑到被告认罪,所以使用蒙面物品罪判处监禁8星期,公众妨扰罪则判处监禁7星期,两罪刑期同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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