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我的前半生》再度翻红的70后女星马伊俐,最近却因为去年10月代言的奶茶品牌陷入了舆论危机。上海警方破获了一起“套路加盟”奶茶店诈骗案,抓获嫌疑人超90人,诈骗金额高达7亿余元。马伊琍代言的茶芝兰正是该犯罪团伙旗下主推的品牌。
据悉,该犯罪团伙通过花钱雇演员排队买奶茶,创造虚假繁荣的奶茶店火爆盛况。借此吸引、忽悠加盟商加盟。诈骗案的受害者发声称:“因为相信马伊琍的代言,所以没有起疑心。”
舆论发酵没多久,5月15日,马伊琍及其工作室终于发声道歉。马伊俐称接到上海经侦总队通知,已第一时间与因涉及违法犯罪接受调查的茶芝兰品牌解约。在声明中,马伊琍工作室还表示,如果有尚需维权的受害者,可以私信工作室,会尽力帮助受害者维权。
该事件引发了网友的火热讨论,其中最有争议的话题就是:代言的品牌涉嫌诈骗,马伊俐到底需不需要负相应责任?
马伊俐的粉丝认为,明星又不能全天24小时监督代言品牌,所以该起案件完全是品牌方连累了无辜的马伊俐。
而有更多网友则认为,马伊俐需要负相应的责任,因为马伊俐在代言时收获到了巨额的代言费,不能只享受利益,而不承担义务。
事实上,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明星是需要为所代言的产品和服务负相应责任的。
并且如果代言广告有问题,代言人除了承担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外,还需要承担行政责任,也就是没收代言费、处以相应罚款和禁止三年内接代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符合以下任意两条,广告代言者是必须要承担相应责任。第一条是代言的产品或者服务损害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第二条则是代言的是虚假广告。
茶芝兰品牌请了一帮演员来冒充消费者,涉嫌虚假宣传与诈骗。问题的焦点就在于,马伊琍代言过程中是否知道,或者参与了这起虚假宣传——把生意平平的奶茶店故意包装成生意火爆的盛况。
相信马伊琍作为一位大明星,一定不会加入到这起诈骗案中,大概率是品牌方单方面利用马伊琍的名气来恶意设局。但是该事件再度为娱乐圈明星和消费者们敲响一记警钟。
马伊琍在道歉声明中表示,虽然进行了一定的审查工作,但仍有疏漏,现开启自纠自查,以后会更加谨慎。
诚如马伊琍所言,以后明星代言一定要更加谨慎,不要收了钱就不管事。除此外,在代言期间,明星其实也有必要去追踪品牌的最新动态,了解其代言的产品和服务是否会伤害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制止或者终止合作。
而消费者也不能因为明星代言而“偏听偏信”,无论是进行加盟投资,还是日常购物消费,都应该心中有“主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