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优躺”“葛优瘫”的表情包还能用吗?
11月16日,工商信息显示,法院刊登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向葛优致歉的公告。
内容显示,该公司于2016年在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四篇名为《撩回忆 你只认识葛优瘫?其实这部电视剧集齐了国产喜剧界的半壁江山》《十大盘点 他们只是银幕黄金搭档?》《这里有一个参加奥运的机会,你敢不敢接》等的配图文章中,未经葛优先生授权许可,使用了名词“葛优瘫”及葛优先生的肖像图片。经法院判定,此行为已侵犯葛优先生的合法权益。
目前,该公司已将侵权文章删除,并在此向葛优先生做出正式道歉,“为我司行为对葛优先生造成的损害表示诚挚歉意,并承诺在以后的账号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内容管控义务,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葛优躺”曾是2016年的网络热词。知名演员葛优在电视剧《我爱我家》中扮演纪春生,该角色在剧中将身体完全瘫在沙发上的放松形象被网友命名为“葛优躺”。许多新媒体账号都曾以此蹭热点营销,相关表情包随处可见。
据媒体报道,截至2023年3月22日,与“葛优躺”相关的544起案件,葛优胜诉率达99.6%,获赔759.4392万元。
今年以来,类似的事例就不止一次。
1月3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官网发布了葛优与湖北绿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22)京0491民初12937号,该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湖北绿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葛优经济损失7000元。
根据判决书,被告湖北绿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微信公众号“咸宁生活范”的账号主体。涉案公众号“咸宁生活范”于2016年7月23日发布了标题为“‘葛优躺’‘北京瘫’成时尚?医生提醒:别再学了!小心真瘫了……”的文章,其中使用了10张葛优肖像作为配图,其中4张肖像组成一个动图。
因此,原告葛优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称被告未经原告授权许可,擅自使用原告多张肖像图片,并在文章尾部位置植入公众号二维码等商业信息。旨在利用网络热点“葛优躺”及原告的社会知名度引人关注,从而达到宣传推广其平台和业务的目的。
此外,3月16日,昆明航空微信号发布致歉声明:我司于2016年8月6日发布的推送中使用了葛优先生照片做为文章的配图,未经葛优先生许可侵犯了葛优先生的肖像权益,特此发文致歉。
在此篇文章发布过程中,我司存在监督审核不严谨的问题。出现本次未经授权使用葛优先生肖像照片的情况,我司深表歉意。我司在接到葛优先生律师团队反馈的第一时间,已立即删除了相关侵权图片文章。
那么,对于公众而言,“葛优躺”“葛优瘫”还能使用吗?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邓认为,是否面临侵权的关键在于是否“公开”。
如果未经葛优允许,公开使用与其肖像有关的表情包,且不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时(合理使用情形包括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为新闻报道、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该行为构成肖像权侵权。
但如果在非公开场合(例如私聊、小组讨论)仅用于聊天、表达个人情绪时,该行为不构成侵权。
北京宝盈(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袁勇表示,“葛优瘫”已经成为专用名词了,说起“葛优瘫”就会想到葛优的姿势,再加上是网络流行词,如果不用图片只是使用“葛优瘫”文字,但表现出对当事人的侮辱、诽谤也会涉嫌构成名誉侵权。
还有重要的一点是否用于商业用途,如果相关照片和文字用于商业用途,会涉嫌构成侵权。
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倩曾向记者表示,除了未经本人同意、以盈利为目的以外,演员具有可识别性是构成肖像权侵权的一大前提。以“葛优躺”为代表的表情包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表情包是基于原作品的二次创作,如果表情包符合著作权法的独创性高度,同样可受到保护。”
据界面新闻报道,葛优方面此前表示过,“葛优躺”照片可以调侃,但不能上升到商业方面盈利,没有经过允许情况下进行盈利宣传都属于侵犯肖像权。
编辑丨杨博 综合每日经济新闻、上观新闻
图片丨壹图网、视觉中国、天眼查官网截图、昆明航空公众号截图、北京互联网法院官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