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电影《失孤》原型郭刚堂与失散24年的儿子郭新振相认。当时,孙海洋曾说:“如今郭大哥儿子都找回来了,相信离我的孩子回家也不远了。”4个月后,孙海洋也找到了孩子。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新闻晨报记者联系到了此前郭刚堂的代理律师周兆成。
周兆成表示,孙卓的“养父母”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这里引用一句公益广告词“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拐卖儿童是一个买家市场,源头不根除的话,就很难彻底阻断。
而根据新闻报道,孙卓的“养父母”应该没有对孙卓进行虐待,也没有阻碍对其进行解救,也没有阻碍孙卓返回原居住地,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至于孙卓是否有赡养其“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周兆成解释道: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第五章对收养关系的成立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1113条规定,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这也是为什么我在谈到孙卓的“养父母”时要加上双引号,因为孙卓与其“养父母”的收养关系本身就是违法的,也就意味着双方没有成立收养关系,孙卓也就没有赡养其“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根据新闻报道,孙卓的“养父母”一直对其照顾有加,当作亲生子女来抚养,想来孙卓应该会出于自愿来赡养其“养父母”。
来源: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