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在社交平台晒出了一段刀郎起诉降央卓玛的最终结果。
据悉,刀郎起诉降央卓玛这件事曝光后引发了很大的关注,两人都是知名歌手,而事情的判决结果是“由演出者直接向权利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判决确定赔偿金额共计25万元”,刀郎获得了最终胜利。
而刀郎起诉降央卓玛的原因是因为降央卓玛侵犯了知识产权,降央卓玛在没有经过刀郎允许的情况下,在自己的演唱会演唱了刀郎的歌曲《西海情歌》和《手心里的温柔》这两首歌曲,并获得了很多观众的喜爱。
而刀郎与降央卓玛以前是好友,还是老乡,两人还同台唱过这两首歌曲,他们俩的演绎有不同的风格,两人的嗓音碰撞在一起有很精彩的火花。
刀郎虽说这几年不火了,退居幕后,归隐田园了。要是放在十年前,谁没听过刀郎的歌,《2002年的第一场雪》《冲动的惩罚》《披着羊皮的狼》《驼铃》哪一首不是响遍大街小巷。只要冬天一下雪,人们总会唱起那句“2002年的一场雪,比往年时候来的更晚一些……”
刀郎的歌曾被很多歌手翻唱过,但是他为什么没告别人,偏偏要告降央卓玛呢?很明显,降央卓玛将这首歌用到了商业性质上,不仅进行商演,还在APP上收费,靠这首歌谋利,这就触碰了知识产权底线了。该案件最终由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降央卓玛承担侵权责任,赔偿25万余元。
该案件告诉我们,以后歌曲可不能乱唱了,想要唱一段尽尽兴可以,想要靠这首歌谋利不可取。随着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人们对于影视、音乐、文学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越来越强,想要拿别人辛苦制作的成果来换取自己的利益,不可取。要想传唱,请申请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