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演出行业协会5日发布新制定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
根据办法,“劣迹艺人”将受到协会会员单位1年期限至永久期限的联合抵制,且须在联合抵制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才可继续从事演出活动。
管理办法规定,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协会将监督引导会员单位在行业范围内分别实施
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
,并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
办法一出,受到网友广泛关注。
针对网友关心的问题,新华社记者今日对发布《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的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秘书长潘燕进行了独家专访。看看你的问题有没有得到解答。
新华社:《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的适用对象都是哪类演艺人员?
潘燕:管理办法的适用人群是指从事音乐、舞蹈、戏剧、戏曲、曲艺等各类型舞台艺术演出的表演者,如歌手、乐队成员、唱跳组合成员、舞蹈演员、话剧演员、戏曲演员、音乐剧演员、相声演员、脱口秀演员、杂技魔术演员等。
新华社:假唱问题很受大众关注,如何判定是否假唱?营业性演出的范围包括电视晚会吗?
潘燕:“演艺人员在营业性演出中不得以假唱、假演奏欺骗观众”是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法规所制定,在电视台演播室以外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都属于管理范围。关于是否假唱的判定,将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判罚为依据。
新华社:有违规艺人怎么发现?接受社会举报吗?
潘燕:道德建设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日常舆情跟踪和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发现和了解演艺人员违规情形。同时,协会道德建设委员会的委员和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会员均在可了解掌握相关事实依据的前提下,向委员会申请对违规演艺人员启动评议程序,评议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章程办理。由于本办法是行业自律管理规范,适用范围仅限行业内,将不设立社会举报渠道。
新华社:行业自律的方式能做到公平公正吗?会不会流于形式,或过于保护行业利益?
潘燕:协会目前正在完善与管理办法配套的《道德建设委员会工作章程》和《违规演艺人员自律惩戒和复出评议标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自3月1日起,对于违规艺人的自律惩戒措施和复出评议都将由道德建设委员会按照相关工作章程和评议标准开展。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中行业内代表只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内,且每次评议工作都将采用委员“背靠背”互不干扰的方式进行,力争综合各界代表的意见,做到客观公正。
新华社:《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之前有违反从业规范行为的艺人适用这个办法吗?
潘燕: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正式试行,不溯及过往,之前的相关情况均不适用于该办法。
央视新闻:
劣迹艺人,想复出没那么容易
劣迹艺人,想复出没那么容易!中国演出行业协会5日发布新制定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称,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
该新规张弛有度,富有“弹性”,既体现了对演艺人员劣迹的零容忍,也没有一棍子“打死”劣迹艺人。换言之,情节不重且改过自新者仍有复出机会。
需要厘清的是,
尽管这是行业规范,并不是刚性的法律制约,但威力不小。
一旦被整个演出行业“抛弃”,且被演出行业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基本上可以宣告退出演艺业了。因此,广大演艺人员不能小觑这个行业规定。
试想,一名艺人触犯了法律法规,挑战了道德红线,却掸掸尘,若无其事,可行吗?还想着继续抛头露面,钱照赚,名照扬,乃至一呼百应,兴风作浪,怎么可能?
“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身为演艺人员,特别是那些知名度较高的艺人,更需严格自律,当好表率。一旦玩火,就会带来恶劣影响,付出沉重代价。
事实上,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一直加大对艺人的管理,对艺人劣迹明确说不。
比如,早在2014年,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就发文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显然,一个劣迹斑斑的艺人不仅会受到监管部门的严厉规束,也会被怀有正义感的受众所不容。
文艺工作者要“讲品位,重艺德,为历史存正气,为世人弘美德”。要求演艺人员提高修养、注重品行、洁身自好,绝非道德绑架,也不是高标准。端了演艺这碗饭,就要守住行业规范,在德艺上均有追求,演艺道路才能越走越宽敞。
来源:@新华视点、人民日报客户端、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