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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电影 / 每天一部精彩电影推荐
1991年3月25日,第63届奥斯卡颁奖典礼格外瞩目。
因为在这一天,“流行之王”迈克尔·杰克逊和麦当娜受邀来到现场,身着盛装的二人光彩夺目,每到一处便会引发粉丝尖叫。
台下乐坛大咖助阵,台上的对决同样也是精彩纷呈。
仅在最佳影片单项,就有《好家伙》、《人鬼情未了》、《教父3》等5部影史佳片角逐,49岁的马丁·斯科塞斯更是剑指最佳导演奖,这次他势在必得。
《菊豆》剧照
虽然星光熠熠,好片云集,然而这天的“风头”,却还是被一部名为《与狼共舞》的西部片抢走了——
12项提名,最终摘取了包括最佳导演、最佳影片和最佳改编剧本在内的7项大奖,一时风光无二。
而影片的导演兼主演,只是一个演员工龄7年、刚成名2年的35岁“新人”,名叫凯文·科斯特纳。
这也是他第一次执导电影,虽然履历单薄,但初生牛犊的他却交出了一份堪称满分的答卷。
依靠口碑支撑,影片上映后,票房一票难求,有人宁愿站着也要把它看完,最终这部电影在全球斩获了4.2亿美元票房(按当时汇率折合超人民币20亿),即使已经过去了30年,这部作品依旧是好莱坞西部片中一座难以超越的高峰。
本片全长近4个小时,是一部讲述美国19世纪白人与印第安人冲突与融合的史诗电影,气势恢宏,感人至深。
但也因为其超长时长,不少影迷直接被劝退,再加上对西部片的主观“抗拒”,以至于至今难以窥探这部经典神片的真面目。
然而影片能被全世界影迷喜爱自然意味着质量非同一般,今天皮哥就带着大家一起聊聊这部电影好在哪里。
一、戏外的故事:两个臭皮匠,豪取奥斯卡
好莱坞的电影从业人员有几十万之多,在这里上至商业巨鳄,下到餐厅服务员,人均一个电影梦,据说在这里打招呼的方式不是问“你吃了吗?”,而是问“你的剧本写到第几章了”。
迈克尔·布雷克就是这几十万中普通的一员,他虽然是个编剧,但写的剧本十有八九成为废纸,更多时候他只能靠给大的剧组写点分剧本过活。
上世纪80年代的一天,布雷克带着自己的新作走进了米高梅电影公司,很快他的剧本就被毙了,对方给出的理由是这个剧本太冗长无聊。布雷克悻悻离开,对方随手将剧本丢在了办公室的角落里。
这个剧本的名字就叫《与狼共舞》。
几天后演员凯文·科斯特纳来这里给一部戏试镜,他比布雷克的处境好一点,靠着几部戏已经在好莱坞崭露头角,但距离金字塔塔尖还差得很远。
试镜的闲暇之余,科斯特纳发现了角落的那个剧本,他拿起来随手翻了翻,一下子如获至宝,他意识到这个剧本是自己的一个机会。
回到家后科斯特纳联系了布雷克,两人相见恨晚,在科斯特纳的撮合下,布雷克又见了好多投资人,全都铩羽而归。
科斯特纳鼓励布雷克别着急,先把这个剧本改编成小说,有了一定的口碑后,再改写成剧本。
几年后,《与狼共舞》的小说出版,很快它的第二版剧本也交到了科斯特纳手上。
正如科斯特纳所料,这一版剧本说服了投资人,1500万美金到账,《与狼共舞》的电影拍摄正式提上了日程,而科斯特纳也亲自担纲了制片和导演职务。
由于是第一次拍电影,科斯特纳在拍摄期间遇到了很多困难。
第一个困难是语言困难。
本片讲述的是美国印第安人的故事,片中很多对白都是印第安语,而印第安人的扮演者都是非印第安人,拍摄前必须教会他们印第安语。
由于拍摄周期短,学习时间紧,最终成片闹了个笑话,原来印第安语中很多话有性别之分,有些话是只有女人才会说的,可在《与狼共舞》里,一些粗犷的印第安汉子却说着娘娘腔的印第安语。
当导演发现这个问题时,片子已经剪辑完成,无法补拍,这也成了本片的一个遗憾。
第二个困难是动物拍摄。
熟悉电影拍摄的朋友都知道,拍电影最难拍的是两个:小孩和动物,因为不可操控。
本片大量的动物戏都是实物拍摄,在拍摄与狼共舞的镜头时,驯狼师就不幸被狼咬伤。
而在拍摄3000野牛大战的戏份时,主创真租借来了成群的野牛,几个镜头一拍就是好多天,把剧组人员全都累坏了。
当然这样的付出显然也有了回报,如今我们看到不少电影用特效几下就能搞定动物奔腾场景,但特效再逼真,也无法实现《与狼共舞》这种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真实感。
第三个困难是拍摄周期。
一般电影拍摄都是按地点开拍节约成本,比如第一个月把所有室内的戏拍了,第二个月把所有草地的戏拍了。
而科斯特纳第一次掌镜,为了追求真实,他是按时间顺序拍摄的,剧本写到哪里,他们就拍到哪里。
很多地方他们拍完就走,过一阵子又回来接着拍,耗时耗力,全片90%以上的戏份就是这么磨完的,最终导致拍摄成本超支,原本1500万美金的成本涨到了1700万美金。
为了控制成本,科斯特纳节衣缩食,本片中他的女儿和其他两个制片人都客串了角色,能省一点儿是一点儿。
最终《与狼共舞》经过四个月的拍摄完成创作,它上映后大获成功,在它之前,美国的西部片已经式微了几十年,谁也没想到,一个三流编剧和二流演员合作,愣是靠一个不讨喜的题材,靠一部近四个小时的电影完成了逆袭。
二、戏里的故事:一部荡气回肠的史诗
在19世纪的南北战争中,邓巴中尉立下赫赫战功,战后政府奖励他拥有选择驻地的特权,生性孤傲的他来到了西部偏僻的哨所,那里居住着大量印第安苏族人。
起初苏族人对这位不速之客充满敌意,他们射死了邓巴中尉的引路人,偷走了他的马,不堪忍受的邓巴中尉主动接近苏族人,顺便还救了流落在此的一位白人女性。
这位女人刚刚丧夫,熟悉印第安语,在他的牵线搭桥下邓巴彻底融入了苏族人的生活,他也拥有了自己的苏族名字:与狼共舞。
邓巴送给苏族人咖啡和火枪,跟随他们去狩猎,帮助他们在一次外族入侵战争中大获全胜,他成了苏族人心中的英雄,也和那位白人女性日久生情结为夫妻。
但马背民族的没落已成必然,不久白人军队入侵这里,身穿印第安服饰的邓巴被当作叛徒抓捕,印第安人前去营救,大败白人军队,但等待他们的是白人军队的反扑。
为了不连累苏族,邓巴劝说苏族首领赶快迁徙,自己带着妻子背着叛徒的罪名开始了逃亡的生活…
提到狼的电影,我们最熟悉的就是根据同名小说改编的《狼图腾》,和《与狼共舞》一对比就能看出差距。
《狼图腾》处处说狼,神化狼,将对狼的崇拜上升为一种图腾文化,影片狭隘而极端,并不被人接受,即使同名小说也遭到很多非议。
而《与狼共舞》里,描写狼的画面只有寥寥数笔,却让人感到狼无处不在。
影片中的“狼”更多的是象征,内涵更为丰富。
“狼”首先代表的是动物,与狼共舞就是与动物相处,印第安人牧马猎牛,与动物保持合作又敌对的关系,这是整个苏族的生存智慧;
“狼”其次代表的是未知的挑战,邓巴中尉选择去偏远哨站落草,面对印第安人的挑衅选择主动出击都是在与狼共舞;
“狼”最后还代表自己的内心。
邓巴中尉的苏族名字就叫与狼共舞,与狼共舞就是与自己的内心对话,邓巴来到这里其实是一场修心之旅,他劈柴喂马写日记,就是在战争的创伤后找回自己。
在孤苦的环境下,那匹狼多次出现在他身边,邓巴与他若即若离,代表的是对自己真实内心的试探与逃避,后来那匹狼吃下了邓巴投递来的食物,那一刻邓巴重新遇到了真正的自己。
影片结尾那匹狼被打死,也暗示了邓巴中尉自己惨淡的命运。
当然在上世纪90年代,这样一部印第安人题材西部片的出现,是极为大胆的,一旦被白人排斥,所有投资、努力都将功亏一篑。
虽然背负压力极大,但编剧布雷克和导演科斯特纳还是期望能用这部作品给美国带去改变,从票房和口碑上看,主流观众还是接受的。
如今30年过去了,虽然表面上美国各种族和为一家,但联想到近期发生的7分钟当街勒死事件,白人心底的歧视,可能永远也无法消除干净。即使民众抗议,官方处罚,但这类事件仍会周而复始。
如今“与狼共舞”四个字已经成为追求自由无惧挑战的代名词,甚至被商家用来打造成了品牌,这一切都归功于30年前那部电影的生动诠释。
《与狼共舞》片长接近四个小时,但看起来并不枯燥,影片故事生动有趣,娓娓道来,它值得你花一整个下午去慢慢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