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兰的新电影《信条》大家看了吗?
我和杜子去看了,看完之后一直在微信上兴奋地聊到半夜,对话基本上如下:
杜子:努力分析剧情,详解细节……
我:(无心分析,专心花痴)罗伯特·帕丁森好帅。
杜子:诶,那个时间回溯blablabla……
我:啊~我原来怎么没发现他这么帅!
没办法,看《信条》时我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这个,时光回溯对于我来说,哪有怀揣着秘密来拯救世界的金发帅哥有意思啊~
不过,比起《信条》里他演的这个又苏又虐的帅哥,罗伯特·帕丁森本人更是一个妙人儿。
如果说明星走红某种程度上都靠运气的话,那帕丁森应该算是运气爆棚到天降紫微星程度了。
出道就演了《哈利波特与火焰杯》的塞德里克,电影本身是全球大IP,角色虽不是主角,但人设(和脸)完美,非常白月光。
没过几年,“哐”,又被《暮光之城》这个IP砸中,一下子变成了全球无数少女的梦中情人,一跃成为好莱坞身价最高的明星之一。
一般的演员,能撞上一个爆红IP就拜佛烧香了,在他这儿,这种事儿跟不要钱一样,追着他跑。
然而,帕丁森完全不care这部让他身价飞升的电影,他在各种场合吐槽《暮光之城》的发言是我常看常新的快乐源泉。
记者:你拍《暮光之城》的感受是什么呢?
帕丁森:
我宣布,这个表情立马被命名为“人生好难,我承受不来”。
记者:你觉得这个故事怎么样呢?
帕丁森:我看的时候觉得这本书根本不该发表……我觉得作者可能把自己当女主了,对此我想说,她疯了。
我个人觉得《信条》还是挺值得看的,也不像很多宣传说的那么难看懂,可能有些细节二刷才能get到,但大体主线不算复杂。
喜欢烧脑大片的人应该不会失望,当然了,就冲着帕丁森去看一看的话,也不会失望。
本文作者:海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