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标题好像标题党,但小鱼明显不是会做那种事的人。茶芝兰真的出大事了,而马伊琍作为这款产品的代言人,而且还投资加盟了,不光赔的血本无归,还摊上大事了。
具体的情况咱们也不详细讲了,既然小鱼是讲八卦的,我们就多八卦八卦得了。这个项目说到底是一个诈骗性质的项目,涉案金额高达七亿多,现在已经有九十多个人进去喝茶了。
这么看来,马伊琍在中间担任了什么角色?她作为代言人有没有做出什么表态?有,她先是发了一个道歉声明,然后…没了。
这让我想起来一个人,那就是我学生时代特别喜欢的某个台的主持人,汪涵。他当时代言的产品也爆了雷,但是他也同样发了个道歉声明,然后没然后了。
我觉得这种事不算小事,明星在拿了代言之后,既然赚了这么容易的钱,就得为自己代言的产品负起最基本的责任吧?
新华社也直接发文点名批评了汪涵和马伊琍这种行为,认为他们不能就这么简单的道歉了事,然后郭德纲的陈年老事也被翻了出来。
咱们讲完情理,得讲一下法律。从法律上来讲,是不允许代言人在自己没有使用产品或者服务的时候就代言证明,但是很明显马伊琍没有去开这个奶茶店,但是她推荐了,然后很多人开了,然后钱都没了。
小鱼认为,既然你代言了,那么不排除有很多人是冲着你去的。就像我小时候喝优乐美,穿德尔惠,用动感地带,那都是冲着周董去的。
很明显,周董代言的产品没有出过什么大问题。下面是马伊琍代言这款产品的海报,我就不多说了,我认为不说多赔,最起码的得把自己的代言费拿出一部分给投资者吧?
既然说到这,我又想起来,其实准确来说,当时的凤凰金融不止汪涵一个人代言…还有谁,我就不说那么明白了,反正这事,大家心里自有公道啊,我就简单这么一八卦,你们就这么一听,哪说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