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边的奶茶店,你在排队时听到的背景音乐是周杰伦的《甜甜的》;夜晚的小酒馆,店内播放的是蔡健雅的《红色高跟鞋》;闹市的大卖场,过年时总能听到刘德华的《恭喜发财》……
这些在公共场所播放的BGM(背景音乐)都是可以免费播放的吗?
实际上,这些“背景音乐”在法律上属于“公播音乐”范畴,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是需要付费的。根据即将在6 月 1 日实施的新《著作权法》,除了词曲作者外,作为录音制作者的唱片方也能获酬。
“公播音乐无处不在,场景非常多,而且也有相应的收费标准,但很多场景下公播音乐并没有进行真实授权,很多地方听到的公播音乐都是盗版的。”4月27日,上海瀚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智功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目前,国内音乐行业的现状是版权意识低、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数据不透明。尤其是在公播行业比较突出。公播音乐的付费难题要怎么解?
什么是公播音乐?
“背景音乐”也要付费购买
在饭店吃饭时听到的“背景音乐”,饭店需要付费购买吗?
答案是需要。
“什么是公播音乐?咖啡厅放的背景音乐就是公播音乐;商场、酒店放的音乐也是公播音乐;车展、主题乐园如迪士尼、欢乐谷等用到的音乐还是公播音乐,我们几乎每天都会遇到。”赵智功告诉记者,“公播的法律概念是什么?法律的名词有两个:一个是公开播送,一个是公开传播,这是法律上最精确关于公播的解释。”
公众对公播音乐是否需要收费的认知,可能来自知名音乐人林海起诉海底捞侵权的事件。林海曾在海底捞吃饭时,听到背景音乐是自己作曲的《琵琶语》后,起诉海底捞侵权。
林海在提交的诉状中陈述,海底捞通过向顾客提供舒适的餐饮服务体验来获得消费者认可,其中包括在店内循环播放唯美、清新的背景音乐。而被告未经许可,将其创作的《踏古》、《琵琶语》、《对歌》、《黛玉传》等在门店循环播放,侵犯了其署名权、复制权、表演权等在内的著作权,对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贝壳财经记者了解到,确有法律条款支持这类诉求。如《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将录音制品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公开传播,或者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的,应当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
贝壳财经记者浏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相关场景的收费标准发现,酒吧、咖啡厅、餐厅等的背景音乐收费标准为“营业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025元;营业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增加的部分每平方米每天收费 0.02元。”此外,如有现场表演或设有荧光屏的,费用有所增加。
但实际上,很多场景下公播音乐并没有进行真实的授权。
“很多地方听到的公播音乐都是盗版的,一个小卖铺的老板放的音乐大概率不会是授权的,他没有进行正式的公播音乐的购买。究其原因,第一是版权意识比较低,二是没有相应的渠道。”赵智功表示。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录音制品没有公播音乐的获酬权,“也就是说,我们过年的时候在超市里面听到刘德华的《恭喜发财》,词曲作者可以收到钱,但唱这首歌的人收不到钱。”赵智功说。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2020年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将于今年6月1日实施的新《著作权法》将增加 “将录音制品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公开传播,或者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的,应当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作为法规第四十五条。这意味着,除了词曲作者外,作为录音制作者的唱片方也能获酬。
购买音乐=购买公播音乐?两个概念
5月16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在走访天津某咖啡厅时与店主交谈得知,其店内播放的背景音乐是其购买了网易云音乐VIP会员后播放的,“我花了钱,在店里播放应该没有问题。”
“但实际上,这属于把公播的概念与信息网络传播权混淆了。”赵智功表示,“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法律上的观点,是音乐平台上的权利,是指有线或者无线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这与我们所说的公播是不一样的。比如我现在想听《最炫民族风》,打开手机就能听,这是信息网络传播权。而星巴克公共播放的歌曲我们只有去星巴克才能听到,属于公播。”
在中国政法大学助理教授任启明看来,虽然这些年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极大提升,包括公播概念,但很多人没有办法接受。“当我买了一瓶纯净水,我对它有所有权,因此可以随意地在任何场合下给任何人喝。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大家会自然认为,现在在小店铺买磁带,就对它有所有权,可以再任何场景之下想怎么播就怎么播。但实际上,你买一首歌是在家里可以给特定人使用,并没有因此能够获得向公众或特定对象播放乃至用于商业用途、商业传播播放。”
目前,也有一些人已经在尝试公播音乐的规范使用。“我们的客户主要是大型企业。”VFineMusic合伙人陈凯在第12期E法数字音乐论坛上表示,“作为一个音乐授权平台,我们包括授权业务、版权监测业务、定制业务等,也包括公播业务。其中,智能公播系统是我们专门服务公播行业的一个播放软件,我们在公播行业耕耘的几年拓展了餐饮、购物中心、咖啡厅等一些头部客户,包括呷哺呷哺。”
在陈凯看来,目前音乐行业的现状是版权意识低、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数据不透明。“维权成本高、数据不透明这两点在音乐行业是一直被诟病的,尤其在公播行业比较突出。”
公播音乐版权难题怎么解?
据了解,目前大品牌门店的音乐有许多是经过公播音乐授权的,典型代表包括星巴克和迪士尼,但众多的小店确实尚没有公播音乐付费的意识,有版权从业者表示,对于小店公播音乐的维权目前几乎没有,“我们都是找大品牌。”
贝壳财经记者发现,推行公播音乐版权落地仍然有很大难度。“实际上,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着两种均衡:一个是来自于创作者的均衡,一个是社会本身的均衡。”任启明表示。
“不同的公共场合播放不同的音乐,比如咖啡馆放的经常是爵士,但超市最热闹的蔬菜区如果放慢速古典音乐就会显得非常奇怪,客户选择音乐有自己的需求,和翻台率也有关系。不同场合的器乐有非常严格的选曲,公播音乐跟商业紧密挂钩。”赵智功表示。
陈凯表示,音乐价值应该和品牌结合,包括在实践中希望和品牌合作,“我们服务的商超希望音乐能够给他们带来更多的收入,如果音乐与收入相结合并且能够促进收入增加,这才能够很好的解决提升商业价值、版权价值,版权价值增大的情况下,当然也会照顾到创作者,收入也会大大提高。”
“目前VFineMusic线下门店有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不同场景、不同品牌的需求,比如万科的购物中心早上的时候需要有开门迎客的音乐,闭店有闭店的音乐,中间还有插播广告,还有呷哺呷哺希望音乐能够直接带来收入上的增加。我们团队根据不同的需求,根据这个时间段人的心理进行空间设计,来满足他们的需求。”陈凯说。
在任启明看来,作为歌曲的作词人或者谱曲人,如果版权带来的收益不能够弥补为此所付出的成本,就没有人进行音乐创作了。“但矛盾点在于,从社会运用量角度来说一定是免费作品获得最大运用量,如果一旦进行收费,这个作品本身可能就没有办法达到社会满意的运用量、播放量、使用量,所创造的财富就会变少。”
“创造财富价值、满足社会均衡之下也需要考虑,能不能激励更多的投资人、更多的创作者能够进行创作。怎么能够激励他们进行创作?那一定是有更好的报酬。这个报酬从哪里来?报酬不是通过街边小商店,用生活里很通俗的一句话‘通过吃大户来的’,这是通过一定程度的责任规则或者豁免机制,能够平衡知识产权矛盾的一个例子或者是可能的路径。”任启明表示。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罗亦丹 编辑 李薇佳 校对 李世辉
来源:新京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