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冯绍峰和赵丽颖突然官宣离婚,在全网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与热议,直到现在话题热度不减反增,甚至愈演愈烈演变出了各种不同版本的传闻,给双方带来了非常大的困扰。
令人遗憾的是,他俩连三年之痛都没有经历过,就这样成了一对最熟悉的陌生人,的确让人感到无比惋惜,但却又无可奈何,毕竟婚姻是两个人的事,离婚或许对于彼此而言,不是人生的终点,而是幸福的重新开始。
不过话说回来,明星离婚可不像普通人离婚那样简单容易,虽说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手续流程是一模一样的,但离婚所带来的后果完全是不同的,明星要更为保密慎重,因为要顾及到很多方面的利益,尤其是商业合作。
可能到现在仍旧有很多人认为,冯绍峰和赵丽颖是当天离婚然后当天官宣,实际上这种想法只适用在普通人身上,但对于明星而言几乎是一件不太现实的事,其实完全可以从以前离婚过的明星夫妇身上找答案,甚至圈内还有不少名存实亡的假夫妻,实际上婚早就已经离了,只是在等待一个机会。
不管是从双方工作室发布的离婚声明,还是之前网曝出来的小道消息,完全洞察出冯绍峰和赵丽颖很早之前就已经离婚,只是没有正式官宣。
至于为何会突然选择在这个时候官宣离婚呢,难道是因为双方无法再继续忍受彼此,或是已经有一方出现了新恋情,不得已而为之。还是说特意挑了好的黄道吉日,选择在这个时候离婚,能够有助于双方的演艺事业蓬勃发展不成?答案肯定不是这样的,因为他们也在等一个机会。
上个月,以H&M;为首的不良品牌,带头抵制新疆棉花,在全网乃至整个社会引起了强烈的不满与抵制。很多明星为了应援新疆棉花,纷纷发声力挺表明爱国立场,甚至直接与不良品牌终止一切合作。
而我们都知道,明星与品牌之间的合作,大部分都是以代言为主,如果说品牌出现了丑闻,或是触碰了红线,明星完全是有权利提出单方面解约的。
巧合的是,冯绍峰和赵丽颖在两年前就已经成为了H&M;的代言人,按理来讲,代言合同至少是一年一签,甚至有的两年到三年不等。
当然,明星挣代言费确实挺容易的,但却要受到相关合同条款的约束,尤其像明星夫妇共同签订的代言合同,最忌讳的就是闹不和,或是出轨离婚,等等。这无疑是在间接损害品牌方的利益,如果真出现了这种事情,赔偿金绝对可以说是天价。
综上所述,冯绍峰和赵丽颖肯定是终止了一切合作,尤其是共同代言的品牌。换句话来讲,如果不是H&M;出事了的话,恐怕他们还会保持着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直到代言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