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版权保护意识,陈坤被判罚2590元

发微博能随便使用图片吗?前有林志颖发微博P图被判赔偿34.5万元!近日又有消息,陈坤在绿洲和微博使用他人拍摄的图片被人告上法庭,且判定侵权!

林志颖一张p图被判赔34.5万

2013年,林志颖为了庆祝微博粉丝数量达到2100万,在微博上发了一张自己光头的PS照片。

然而不曾想这张照片原图是朱庆福在1992年拍摄的,1997年,这张照片还获得了第十八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金奖。

2016年,朱庆福在得知林志颖在微博上晒自己作品的PS照,并被大量转发后,认为其行为侵犯了自己的作品修改权、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于是起诉了林志颖。

最终,法院判决林志颖赔偿朱庆福34.5万,并在微博首页连续72小时置顶道歉声明。

缺少版权保护意识,陈坤被判罚2590元

林志颖ps照

缺少版权保护意识,陈坤被判罚2590元

朱庆福老师作品原图

陈坤被判图片侵权

1月21日,关于陈坤图片侵权一案已经有了结果,

陈坤被判图片侵权,需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连续48小时置顶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原作者2590元!

很多人可能会好奇,为什么陈坤会被判图片侵权?

原来,陈坤曾在绿洲上晒出了一张照片并转发至微博,还获得了许多网友的点赞,有不少人以为该照片是陈坤的摄影作品!纷纷夸赞其有天赋。

然而,事情很快反转,该照片竟然不是陈坤的摄影作品!这是一位风景摄影师的摄影作品,名叫《月海如梦》。

缺少版权保护意识,陈坤被判罚2590元

该摄影作品作者为:储卫民

陈坤没有经过其授权,就直接在网上放了出来,因此被作品摄影师告上了法庭,提出让二被告刊登道歉声明,索赔经济损失456,980元及合理费用43,020元等诉求!

最终法院判决: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陈坤分别在微博账号“陈坤”“绿洲”APP账号“陈坤”首页置顶位置连续48小时登载致歉声明,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微博账号“绿洲”首页置顶位置连续48小时登载致歉声明,致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陈坤赔偿原告储卫民经济损失80元及维权支出(律师费、存证费)2510元;

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储卫民经济损失40元及维权支出(律师费、存证费)2510元;

四、驳回原告储卫民的其他诉讼请求。

比起林志颖被判赔偿34.5万元!陈坤图片侵权一案判赔2000余元,确实不算多,不过也提醒大家

图片确实不能随便乱用了!

现在用网图的人也是越来越多了,由于多家网站发图不注明原作者,因此很多使用图片的人也不知道原创者是谁。那么为何在自己的图片被艺人使用后,原创者也不出来维权?

可能是原创者不知此事吧!

犹记得央视网发布过2020版权保护大数据,其调查结果显示,超过百分之八十的创作者不知道自己的作品已被侵权!而知道自己被侵权,却放弃维权的就有百分之十!坚持维权的仅仅只有百分之六!

缺少版权保护意识,陈坤被判罚2590元

不论是林志颖还是陈坤,在他们被判决侵权后,众多网友都纷纷表示这可能是摄影师冲着艺人名气而碰瓷、蹭热度。

当然,也有不少网友认为公众人物应当更加注意版权意识。

随着经济发展和互联网兴盛,版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尤其近年来,知识产权火热,侵权、抄袭纠纷时有发生,而网络时代谈版权保护可谓是步步艰难。因此,对于陈坤、林志颖图片侵权的相关判决,其意义在于让全社会学会尊重原创、尊重知识产权,而这也体现了如今国家对待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

笔者希望通过艺人图片侵权的案例,能让更多人提高版权意识,尊重原创者的劳动成果,扼制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泛滥。

来源:创业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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