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红时的迟志强(右)和陈冲(左二)等明星在一起
曾经,迟志强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一度与刘晓庆、唐国强、陈冲、潘虹齐名,年轻时红极一时,然而却因“流氓罪”葬送星途,再复出摇身一变,成为“囚歌之王”。
迟志强(1958年-),中国演员、歌手。出生于黑龙江的哈尔滨。迟志强,祖籍山东,1958年10月出生在美丽的冰城哈尔滨。儿时的迟志强勤奋好学,很早便显露出表演方面的天赋。在哈尔滨铁路学校读书的迟志强 ,从小学到中学,一直是班上的班长和学校的文艺骨干。
16岁时拍摄了第一部电影《创业》,随后在《小字辈》《夕照街》《月到中秋》《顾此失彼》等影片担任主演。1979年被评为第二届“全国优秀青年演员”。1983年10月,因“流氓罪”被判监禁4年。1985年10月,被减刑两年提前出狱。
在人们看来,很小便获得了至高的荣誉,一片星途坦荡的迟志强,本该继续向更高的目标冲刺。然而就在此时,他的人生却发生了急速的逆转。
1982年,迟志强到南京拍摄电影《月到中秋》,期间认识了一些高干子弟,一起跳贴面舞,看内部小电影,后被邻居举报,1983年10月,正在在河北拍摄电影《金不换》的迟志强被警方拘捕。
南京市公安局为此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取证,决定不对迟志强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致函长影厂内部处理。然而,随着文章《银幕上的明星,生活上的罪犯》的发表,迟志强一事在全国上下掀起轩然大波。文章发表后,南京市公安局对于该文章两名记者的失实报道提出了抗议,但碍于举国上下已被文章激起的民愤,南京市公安局不得不重新给迟志强定性。1984年5月24日,南京中院以流氓罪判处迟志强有期徒刑四年。
判刑以后,迟志强从看守所被转到了劳改农场,正式开始了接受劳动改造的生活。在南京高淳县花山煤矿,迟志强一度心灰意冷。在劳改队干部的鼓励和开导下,在家人朋友和观众来信的鼓励下,迟志强的希望之火又慢慢重新点燃起来。
1986年4月17日,迟志强由于狱中表现出色,被减刑一年半提前释放。劳改大队给迟志强的鉴定是:迟志强属于在运动当中处理过重,建议重新回厂。
1986年,迟志强又回到了长春电影制片厂。
1972年,迟志强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长春电影制片厂演员培训班,分配至长影厂至今。
1973年,迟志强拍摄了实习电影《艳阳天》。
1974年,迟志强参加拍摄以反映大庆石油会战为主题的电影《创业》,在片中饰演技术员魏国华。该片在四届全国人大闭幕式放映,广获好评。迟志强从此声名鹊起,之后的《锁龙湖》、《暗礁》、《希望》、《济南战役》等电影中都有他出色的表演。
特别在《小字辈》中,迟志强把一个消极落后、满腹牢骚、毛毛躁躁的公交车售票员小黄演得惟妙惟肖,令人捧腹。1980年,《小字辈》获得文化部优秀电影奖,迟志强也凭借其在诸多影片中的骄人表现,与唐国强、刘晓庆、陈冲、潘虹等11名青年演员一起,获得“文化部优秀青年演员创作奖”,受到了邓妈妈、王震等中央领导人接见。
此后直到1983年,迟志强在《顾此失彼》、《潜影》、《夕照街》、《最后八个人》等十几部优秀国产影片中担任主演,并为日本影片《人证》配音,均获得巨大成功,展现了其卓越的艺术天赋和表演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