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提到王菲,无论自觉还是不自觉,总会在前面加上“天后”二字。那么问题来了,王菲为什么会成为传奇?成为天后?
毫不遮掩的说,笔者本人不喜欢追星,也不是什么人或什么人的粉丝,除了王菲!从高中开始,我就很想写一篇关于王菲的文章,可惜每次都半途而废,总是引以为憾。
很多人开始喜欢王菲,应该先从她的歌声开始,比如单行道、无奈那天、容易受伤的女人、将爱、我愿意、梦中人、天空……。相比其他的菲迷,笔者开始关注王菲算是很晚了,直到2001年的“流年”后才开始。
接下来,我们一起回顾王菲成长和成名的那段历史。
王菲生于北京长于北京,属于典型的北京大妞。她的爷爷王兆民,曾经担任过民国政府的立法委员,在老蒋败退台湾后定居于香港。她的父亲王佑林,年轻时是一名工程师;而她的母亲夏桂影,一直都是煤矿文工团的女高音。
在王菲刚出生后,她就随母姓叫作“夏林”。由于天赋出众,她有幸参加了央视的六一晚会,还获得了独唱的机会。从此后,她改回了父姓,正式更名为“王菲”。
母亲夏桂影虽然发现了女儿的音乐天赋,但刚刚在特殊时期遭遇过不公正的待遇,她坚决反对王菲学习音乐,更不同意她从事音乐。在母亲看来,女儿的出路只能是考取大学,最好远离音乐。
日益长大的王菲,第一次违逆了母亲的意愿,私自从厦门大学退学,还前往了香港去投奔生父王佑林。今天看来,此举无疑成为影响她一生的重大抉择。
初到香港时,王菲非常的不适应,尤其是语言不通成为最大的障碍。幸好,父亲非常支持她学习音乐,为她尽可能提供了优越的环境,还拜在戴思聪的门下学习。
很快,王菲就以“仍是旧句子”这首单曲出道,正式签约了新艺宝唱片公司,成为他们旗下的歌手。为了适应当时的婉约风,新艺宝为她更名为“王靖雯”,只是当年的梅艳芳、陈慧娴等人风头太劲,王靖雯没有一举出名。
因为工作不算饱满,王靖雯有空经常往返于北京和香港,逐渐与黑豹乐队的主唱栾树相识并相恋。不过,这段时间很短暂,随着窦唯的出现,栾树变成了前男友。
向来都高傲和被动的王靖雯,竟然疯狂地追求起了窦唯,甚至还不顾他已有女友姜昕的事实,俨然就是一个第三者的姿态。在她的攻势下,窦唯变得犹豫不决,甚至茫然不知所措,在两个女人中间摇摆。
到了1992年,王靖雯推出新专辑《ComingHome》,其中的一首“容易受伤的女人”最为经典,不仅彻底横扫全港,而且也彻底征服了窦唯。不久,王靖雯公开承认了自己的恋情,表现得一如所有恋爱中的女人一样。
1994年,王靖雯已经连续发行了多张专辑,真正跻身于香港一线女星的行列。成名后,王靖雯选择改回了自己的本名“王菲”,而她与窦唯的关系也彻底稳固。
在1995年,香港娱记偷拍到了王菲在北京的生活,她从一处破旧胡同中穿着拖鞋前往厕所的照片还被刊登了出来。顿时,整个娱乐圈都一片哗然,窦唯究竟有何魅力可以让冷傲的天后如此屈尊,爱情的力量太强大了。
第二年,王菲和窦唯成婚后生下了女儿窦靖童,很快就复出并恢复了演艺工作,还登上了美国《时代》周刊,成为获此殊荣的第一位华人女歌手。
可惜好景不长,正当她沉浸在家庭与事业双丰收之时,一个响雷炸响。窦唯面对自己的日薄西山,面对妻子的如日中天,竟然反其道而行之,在外寻求刺激和激情,勾搭上了摄影师高原。
王菲眼里从来不揉沙子,她得知丈夫的绯闻后坚决要求离婚。真的是命运的安排,她的前方已经有另一个男人在等她,这个男人就是现在的“大叔”和当时的“小鲜肉”谢霆锋。
谢霆锋是谢贤的儿子,要比王菲年轻十一岁,凭借英俊的外形很早就进入娱乐圈并且迅速成名。特别是,他的一首《谢谢你的爱1999》成为了港台地区当年的销量冠军。
2000年初,王菲和谢霆锋在酒吧约会并且接吻的情景被拍到,迅速引爆了娱乐圈。期间,王菲的圈中好友刘嘉玲和梁朝伟邀请王菲参加《花样年华》庆功宴,她和谢霆锋索性公开牵手,高调宣布了这段恋情。
不过,这场相差十一岁的姐弟恋从来不被看好,两人的年龄、性格和经历都完全不同。没过多久,张柏芝被曝与谢霆锋的关系暧昧,而且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锋菲恋”和“锋芝恋”被炒得沸沸扬扬。
2002年,王菲与谢霆锋分手,终于从这个漩涡中抽身出来。不久后,又一个男人走进了王菲的世界,这个男人就是李亚鹏,他刚结束了与瞿颖、周迅等人的恋情,在景岗山的介绍下进入了王菲等人的小圈子“六年一班”。
以此为契机,李亚鹏对王菲发起了爱情攻势,两人终于在2005年低调完婚,之后生下了女儿李嫣。由于天生的唇腭裂,夫妻二人倡导成立了“嫣然天使基金会”,专门救治全国各地患有唇腭裂的贫困患儿。
两人的婚姻并没有维系了太久,不长不短的八年后,二人正式宣布协议离婚。在离婚声明中,李亚鹏这样评价到:
与李亚鹏离婚后,王菲和谢霆锋重新复合。对此,“前夫哥”的李亚鹏还不忘送上自己的祝福,被全国网友戏称为“中国好前夫”。
如今,王菲和谢霆锋分分合合还在一起,所有人都在期待他们修成正果,走入婚姻生活。不过,无论最终的结局究竟如何,王菲率性真实的做派本无可厚非,说她是“天后”实在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