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和郑爽的官司,二审在上海举行。有趣的是两位当事人都没有到现场,而是委托律师处理
而两人争论的中心,依旧是2000万债务问题,
张恒方律师认为郑爽张恒恋爱是系“事实婚姻”,想将同居财产纠纷转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简单说,即便张恒可以把这2000万还给郑爽,但是他应该也有权利去分配郑爽的巨额财产。
为了证明郑爽的财产不菲,张恒甚至都要鱼死网破了,连诸多片酬细节都在庭审中公开了
郑爽行为确实不对,但张明显想着分人家片酬的吧可以解读为富人你赚一个亿我们谈恋爱鞍前马后的对你好,你把一个亿都给我的不劳而获的想法,就像那些拉投资的,忽悠别人说我这有多好多好产品技术你来投资吧,对你有好处,别人投资后发现原来一场空
从张恒的爆料中也不难看到
郑爽参加《女儿们的恋爱》这档综艺,片酬是2400万
而郑爽参加电视剧的拍摄,片酬更高,达到了1.6亿。但是如此一来的话,张恒也是报着同归于尽的想法,彻底把郑爽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中
说白了,知道自己二审也赢不了,只好拉仇恨爆料!
这种男友太可怕了,女方凭自己的能力赚钱,拖死女方,吃软饭到这种程度,没谁了,靠两个孩子,是可以一辈子死扒着女方么?
当然,也有人对于郑爽也有了新的看法
一部电视剧1.6亿的片酬,难怪国产影视质量一直这种水平,投资都没有放在制作上,日常好剧的明星片酬其实都不高,真是影视行业的悲哀。郑爽这一家人真的是掉到钱眼里了,男的拿了两千万可是也是为女的做事,并没有独自享受,竟然要男的赔钱,老板白嫖员工,员工还得赔钱的意思。弃养孩子也是怕影响星途,真的是泯灭人性。
而且张恒这种鱼死网破的做法的确是让人不齿
法庭上的证据可以对公众泄露吗?证据来源准确吗?法庭没有宣判之前,你这样做,是藐视法庭尊严、误导公众,干扰司法机关。本案不复杂,打的是欠钱,张恒承认借了,就该还钱。至于郑爽的片酬跟你本案无关,张恒觉得没得到好处,请他拿出给郑爽做经纪人的合同,按合同规定要应得的报酬,如果郑爽不履行合同,他可以另行起诉。
毕竟片酬算是最重要的商业秘密了,对于一个艺人和投资方的影响有多重要可想而已。
爱的时候恨不得付出一切,不爱了又准备要彻底毁了她,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太让人心寒了
从各种证据上看,郑爽与张恒谈恋爱的时候,根本也没有防着对方,相反,在和郑爽交往的期间,张恒倒是把郑爽的底细摸透了
不论是合同,收入,还是生活细节,都是巨细靡遗,记录了下来,毕竟大家有看过男女朋友分手,会拿出如此多的证据控告对方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