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症状不报告?履行防控责任不能“自以为”“想当然”

有症状不报告?履行防控责任不能“自以为”“想当然”

当前,北京防控形势趋稳向好,但疫情风险依然存在。记者调查发现,前几日在集中隔离酒店里“中招”的23例新发地牛羊肉大厅商户,都是明明有症状,却自以为小问题不报告,直到检测阳性入院。此外还有一例确诊病例,居家隔离期间同样出现不适,非但不报告还在隔离期满后自以为没事,并外出与多名朋友聚餐。如此麻痹大意,除了证明病毒狡猾,更反映了责任意识的严重缺失。
战疫至今,病毒的杀伤力有目共睹。“一患者9天5次检测才确诊”“一对夫妇经三手疫情传染”等超常规案例也一再提醒,病毒致病机理复杂,远比我们想象的厉害,务须严防死守,不可失防万一。“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这是疫情防控最原始也最有效的手段,也是建立在大量科学研究和以往经验总结上的行为指南。
不论是集中隔离,还是居家观察,在执行规定方面都必须严格严格再严格,对个人情况的观察也必须认真认真再认真,不能任凭个人“自以为”“想当然”。否则,你觉得不报告无妨,我觉得隔离出来串门没事,他觉得症状不重不用就诊,风险累积,结果往往出了大问题。
有症状不报告?履行防控责任不能“自以为”“想当然”

遵守防控规定是每个人的社会义务,也是法律责任。根据此前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两高两部”制定的相关《意见》,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都有违法之嫌,严重者还可能构成犯罪。
就现实而言,尽管病毒感染早期症状多样、不典型,不易引起重视,很多“自以为没事”的确诊病例也确无“主观故意”,但既然明知道自己属于“四类人群”,就应当知晓自身状况之于整个抗疫大局的意义。遵守规定、密切关注、谨小慎微,不仅是对个人生命健康负责,也是对社会公共安全负责。
有症状不报告?履行防控责任不能“自以为”“想当然”

在这场抗击疫情的非常之战中,个体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休戚与共、息息相关。疫情的发展、防控的成效,取决于是否迅速采取了最果断、最严格的措施,更取决于这些措施的最终落实情况,取决于每个人的抗疫态度、防护水平、卫生习惯。事实上,本次疫情发生以来,模范市民很多,有的打电话、发微信主动报告接触史暴露史,有的严格自我管理,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首例确诊患者唐先生更以最强大脑“为北京防控疫情立了大功”。
眼下,防控工作仍处于最紧要、最吃劲的关头,越是在关键阶段,越要咬紧牙关,毫不松懈,慎终如始。每个人都要绷紧防控之弦,积极配合各方面工作,守规矩、讲责任,该防护的规范防护,该就诊的及时就诊,该足不出户的坚决足不出户,该不扎堆的一定不扎堆。
一座城市的面貌,归根结底是由无数个体支撑的,靠的是每个人的自觉和自律。织密疫情防控网,是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是呵护我们每个人的未来,也是我们战胜疫情的底气所在、力量所在。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评论员 汤华臻
编辑:汤华臻
流程编辑: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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