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实施父母同休育儿假!全国政协委员陈中红:希望中国大街上看到更多爸爸抱娃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草案的一句话,引来极大关注。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这一话题,在3月9日冲上了微博热搜。让大家最关心的,是这项特殊的休假权之前,增加了一个“父”字。

双亲共休育婴假制度,在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妇联兼职副主席陈中红今年递交的提案《缓解生育与就业冲突 促进妇女平等就业》中,同样有所体现。在陈中红看来,在现行社会压力之下,由于女性承担的生育、抚育责任比男性重,因此用人单位不敢招收育龄妇女,这是导致女性就业遭“歧视”的原因之一。

为此,陈中红提案中的一个建议,便是探索双亲同休育婴假制度。她指出,一方面这有助于男性分摊女性的家庭重责,另一方面也从侧面保障企业敢于招收更多适龄女性。同时,她还建议,对于承担了妇女生育成本的企业,财政应给予一定支持。

探索实施父母同休育儿假!全国政协委员陈中红:希望中国大街上看到更多爸爸抱娃

▲全国政协委员陈中红 受访者供图

生育成本过高,导致女性就业受“歧视”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中,有关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第一节,推动实施适度生育水平内容里,出现了一句备受关注的描述:“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这意味着,未来丈夫将与妻子共同享有休产假的权利。

实施上,降低生育成本、维护妇女权益等话题,也是今年“两会”上备受代表委员们关心的社会问题。陈中红今年递交的提案之一,即为《缓解生育与就业冲突 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其关注焦点放在了降低女性生育成本和社会压力之上。

“实现父母同休育儿假,从侧面降低了女性的生育成本,进而平衡生育和女性就业的选择,这也是我国老龄化时代下迫切的政策取向。”陈中红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我国对妇女的生育和哺乳假期规定时间居世界之首。但随着二孩政策的推出,由于生育成本单位化和社会支持不足等问题,生育严重阻碍女性就业和职业的发展。

何为生育成本?陈中红解释,生育成本主要包括:其一,女职工产假期间由单位承担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产假前后工作交接等替代用工薪水等直接成本。其二,家庭内的家务工作、抚育幼儿等任务由女性承担,这也是一种间接的生育成本。

“由于上述因素,导致用人单位不愿招聘已婚未育、有潜在可能生育两孩的求职妇女。”陈中红指出,尽管最近几年我国已出台相关政策,对女性就业采取保护,如不允许在招聘中,以适婚适孕年龄为由拒绝女性。但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往往巧妙躲开政策规定,导致女性就业比男性更加困难。这也成为一些适龄女性不愿生育的内在原因之一。

部分地方开始探索“父母同休育儿假”

在陈中红看来,实施父母同休育儿假,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女性生育成本。为此,陈中红在提案中明确建议:“推进完善男性陪产假和共享育婴假制度。”

陈中红解释称:“同休育儿假,将有助于增加承担照顾责任的父亲比例,从而降低企业雇佣育龄妇女的成本,促进男女就业的机会平等。”

事实上,父母同休产假已在部分地区开始探索。如在去年2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广州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全面落实产假制度,开展单位试点,探索建立育儿假制度和在职父母的弹性工作制度。”

再如宁夏201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中规定,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

建议对承担女性生育成本的企业给予补贴

在陈中红的提案中,除了双亲同休育儿假外,她还建议实行生育成本制度化,探索建立企业补贴制度。

陈中红指出,政府可通过加大财政投入的方式,鼓励用人单位雇用女性,“可按每年用人单位生育女性人数,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税收返还的百分比作为奖励。”

企业在降低妇女生育成本上,陈中红还建议,用人单位可针对生育女性的特殊性设定灵活岗位。“比如可以让孕期女性居家办公等措施,这样既保证了用人单位的工作不会完全停摆,也照顾了生育女性的工作压力。”在陈中红看来,企业和雇主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也能够获得经济回报,并实现社会、用人单位和女性职工权益保护的多赢。

此外,陈中红还建议,可探索设立家庭日,让夫妻双方共同担负起照顾家庭与孩子的责任,同时让社会意识到,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各方都有责任承担生育妇女就业的责任,从意识上认同,进而缓解生育与就业冲突,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总之,我们应该有一个共同认知,就是父亲也同样需要承担育儿责任。要让中国的大街上,看到更多爸爸们抱着娃,推着婴儿车。”陈中红说。

红星新闻记者 杨雨奇

编辑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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