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误将保胎药发成打胎药:胎儿有危险,但我们没有资格怪她

近日,一则护士误将保胎药发成打胎药的新闻上了热搜:安徽合肥的施先生带着妻子在肥东安贞医院保胎,因为床位紧张,医生安排怀孕的妻子和打胎的患者住进同一个病房。期间一名护士误将保胎药发成了打胎药给她的妻子吃,护士发现后马上协助妻子到医院洗胃,但效果不理想。虽然医院检查发现胎儿没有异常,但他们打算把胎儿放弃了。11月27日最新消息是该护士被停职,肥东安贞医院给施先生道歉并赔偿了9万5千元。

护士误将保胎药发成打胎药:胎儿有危险,但我们没有资格怪她

我将此新闻发到了相熟的宝妈群里,大家骂声一片,但大都是骂这名粗心的护士的:

“这名粗心的护士扼杀了一条无辜的小生命!”

“麻烦医院不要维护这名护士,她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这样的疏忽不可原谅!”

……

其实宝妈们说的都有道理,要知道孕妇吃错了打胎药,很有可能会导致胎儿流产,即便不流产,孩子出生后可能会畸形或有其它疾病。而且听说该孕妇还是高龄产妇,把孩子打掉之后说不定就很难再怀上了,因为打胎药对孕妇也可能会造成一定伤害。

这位护士的粗心大意导致孕妇吃错药,甚至可能害死了一个无辜小宝宝,她应该负起相应责任。

护士误将保胎药发成打胎药:胎儿有危险,但我们没有资格怪她

但我们换个角度思考,这位护士虽然犯了错,但她并没有逃避自己的责任,而是马上承认错误并帮忙补救,相对于犯了错而推卸责任的人来说,有什么资格责怪她呢?

责任不全在护士

新闻说医院床位紧张,便将打胎和保胎的患者安排在同一病房,没有考虑到发生混淆的可能性,这种安排本身就存在隐患,所以医院在管理上有一定责任。

还有宝妈指出,医院也没有公布关于事件的细节,也有可能是药房配错了药或者医生搞错了患者,护士可能没有核对就直接把药给孕妇吃了。这里面可能也有其他人员的过错。

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次事件中医院和护士都存在过错,医院方面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护士误将保胎药发成打胎药:胎儿有危险,但我们没有资格怪她

而且我觉得孕妇和家属也有一定过错,在服药之前仔细阅读一下说明书,或者跟护士确认一下是什么药,就有可能避免此类事件发生。我记住之前怀孕的时候,护士拿给我吃的药都会简单地问一下她都有什么药,有什么作用,不是信不过医院,只是为了肚子里的宝宝我觉得谨慎一些总没错。

勇于承担责任

这位护士在发现自己发错药的时候,第一时间是将真相告知受害者和医生,并全程陪同孕妇和医生作一些补救工作。

我觉得她知道自己的错误行为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影响,但她还是勇于承认,将责任承担起来,如果换作是其它人,就有可能继续隐瞒或者将责任推卸。例如之前新闻上说一名医生不小心将手术刀留在孕妇体内,家属上门讨要说法的时候医生还一直扯皮。相比之下,这名护士勇于承认错误就显得强多了。

护士误将保胎药发成打胎药:胎儿有危险,但我们没有资格怪她

而且,新闻上说孕妇吃完打胎药后再去检查,结果是胎儿发育良好,暂时没有什么异常。所以,即使护士发现自己发错药之后,如果她选择了沉默,施先生夫妇可能在孩子出生前都不知道曾经吃错药。就算孕妇在后期的检查中发现胎儿有异常,也很难据此判断是这位护士的过错。

在这些前提下,这名护士不仅没有逃避,而且还积极补救,我甚至觉得她很善良。因为某位名人曾说过:是否会犯错不是你的选择,逃避还是承担责任才是你的选择。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有人说医生和护士的工作关乎无数人的生命,不容许有一丁点差错。听起来也没毛病,但其实对于大多数医生和护士来说,他们只不过是跟普通人一样做着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不管这份工作多么神圣,多么伟大,他们也只是凡人。钟南山院士曾大方承认自己在治疗一个肺病患者时用错药,导致患者的病情加重,虽然最后康复了,但他还是久久不能忘怀,有兴趣的可以上网了解一下。

护士误将保胎药发成打胎药:胎儿有危险,但我们没有资格怪她

如果换成我们是这名护士,即便我们知道每发错一次药就有可能扼杀一条小生命,我们也不能保证几十年的工作生涯中不出错啊,而且这样的工作对于护士来说每天都是千篇一律,难免会因为没法时刻保持专注而犯错,那么我们又有什么资格责怪她呢?

总结

我觉得这名护士为自己所犯的错承担了相应责任,而且知错能改,大家没有必要过分攻击她。同时建议各位孕妈在养胎、保胎的过程中也要多注意,为了宝宝的健康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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