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气象厅认为,朝鲜23日发生的地震是典型的自然地震。
据报道,此次地震的震中位于北纬41.14度,东经129.29度。韩国气象厅有关人士解释称,在此次地震中明显观测到了在自然地震中出现的P波和S波。如果发生人工地震,通常会出现声波,但此次地震中并没有观测到声波。
韩国气象厅表示,当地时间23日下午5时29分左右,朝鲜咸镜北道吉州郡西北偏北方向23公里处发生了规模3.0级地震。
据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9月3日11时30分在朝鲜(疑爆)(北纬41.35度,东经129.11度)发生6.3级地震,震源深度0千米。吉林省延吉、长白山池北区、吉林市、长春市、白山市等多地有明显震感,持续时间大约8秒。另据韩国媒体引用数据报道称,震源深度为10千米。
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09月03日11时38分在朝鲜(塌陷)(北纬41.21度,东经129.18度)发生4.6级地震,震源深度0千米。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佛山用户89xxxx996”:朝鲜有难八方来点赞
网友“军哥嘹亮”:不是核试验的吗
网友“翡翠玉石工艺品”:刚刚说6.3级地震
网友“流水惜花”:脑子有坑吧,邻居拿枪对着你你还点赞
网友“怪你过分美丽”:这节奏,为胖胖点赞!
网友“心已无泪何谈忧伤↗”:为什么人家地震中国就测试这么准,自己家的地震就震了才说几级
网友“好猪不怕煮”:中国和朝鲜现在已经临近翻脸。在中国举办重要会议时候你试爆核武器。就是告诉中国,我已经不在看你脸色
网友“1272663226”:怕是核弹炸了
网友“法自然”:这事整的!朝鲜被逼无奈!美国曰本韩国应该对此次事件负责!言而无信!还天天要演习!是谁谁都反感的!
网友“陌生人”:朝鲜这是要搞事情啊,干嘛要离我国这么近,要弄就弄美国小日本啊
网友“a大众手机店18763787187”:我是山东人,我仅代表自己个人观点,坚决反对朝鲜拥有核武器,是人有一点血性怎么能容忍邻居家传来磨刀声
(2017-09-03)
1923年9月1日,这一天,是令日本难以忘怀的日子。就在这一天,日本关东地区发生了7.9级地震。这次地震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包括日本东京、神奈川、千叶、静冈等地都受到影响。有的日本人正在开心地准备午饭,地震打乱了一切。其中,五成以上的房屋倒塌,地面下沉或隆起,有的地方出现大裂缝,吞噬附近的一切。
与此同时,地震引发海啸,继而许多地方燃起熊熊大火。那些木质结构的房屋燃烧起来,噼啪作响,火焰似乎也在欢乐地舞蹈。在东京的一片空地人,大量日本人逃离家园来到此处,结果大火将大部分人活活烧死,共计近4万人。日本政府最终公布的数据显示,此次地震宫造成14万人死亡,九成人死于地震后的火灾。
地震发生后,彼时的中国慷慨解囊,不计前嫌,为日本人雪中送炭。北洋政府中的黎元洪已经下台,段祺瑞也闲居在家,临时政府立刻派人向日本驻华使馆表示慰问。外交总长顾维钧提出对日本进行人道主义援助并号召国民与政府保持一致,内阁表示同意。
中国先后向日本援助的细节包括:拨款20万元援助日本;派遣商船及红十字会赴日;运米30万石到日本,解除粮食输出禁令。其他民间团体和个人也纷纷慷慨解囊,其中上海总商会垫付611万元购买面粉一万包、米三千包;中国红十字会总办事处提供现款2万元,并派遣国际医疗救援队伍援救日本;梅兰芳发起成立“全国艺界国际捐赈大会”,为日本赈灾筹集5万元;北京银行公会捐助10万元;世界红十字会中华总会拨付5万元等等。上述捐款捐物总价值早已过亿。
更让人动容的是,上海教育局、教育会成立“救济日灾会”。就连上海各大小学也纷纷出手,孩子们拿着捐款字样的小旗,挨家挨户,劝人募捐。
然而,此时的日本正在做什么呢?在地震发生后,日本右翼势力却向朝鲜人、中国人举起了屠刀。他们散步“朝鲜人要举行暴乱”的谣言,借机残杀6000名朝鲜人以及716名华人。当时有个画面是这样的:某个日本人喊叫道:“地震!卧倒!”一百多名中国人乖乖地卧倒,接下来迎接他们的,则是日本人的刀砍斧劈。
仅仅在八年后,也同样是在9月,日本在中国东北制造“九一八事变”,再次向中国人举起屠刀,对于这种忘恩负义、以怨报德的行为应该如何看待呢?欢迎留言,发表你的高见!
(2017-09-15)
生活在平原地区的朋友因地理位置的影响相对于生活在山区的人来说对地震的认识只是局限于书本或者电视网络,但是对于发生地震时如何自救也是有必要学习的,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科普一下发生地震时如何自救!
首先,不能惊慌,不要盲动。根据感觉判断地震是大、是小,是近震,还是远震。一般近震是先上下颠动,后左右晃动,而远震是只有前后左右的晃动感。如果是小震或者远震,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屋基本都具备抗震能力,大可不必慌乱。
震时采用就近躲避,震后迅速撤离到安全的地方是应急防护的较好方法。所谓就近躲避,就是因地制宜地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对策。
在家中
发生地震时,千万不能滞留在床上或站在房间中央,更不能躲在窗户边,不要靠近不结实的墙体,不要破窗而逃。应该飞速跑到承重墙墙角、卫生间等开间小,有支撑的房间,或躲在低矮牢固的家具处。住在平房可躲在炕沿下,但要避开大梁。住楼房者,发生地震时千万不能到阳台、楼梯、或去乘电梯,更不能跳楼。因为阳台、楼梯是楼房建筑中拉力最弱的部位,而电梯在地震时则会卡死、变形,跳楼无论怎样,最后的结局都会一样恐怖。大的晃动时间约为1分钟左右。在重心较低、且结实牢固的桌子下面躲避,并紧紧抓牢桌子腿。在没有桌子等可供藏身的场合,无论如何,也要用坐垫等物保护好头部。
在学校
地震时最需要的是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冷静与果断。有中长期地震预报的地区,平时要结合教学活动,向学生们讲述地震和防、避震知识。震前要安排好学生转移、撤离的路线和场地;震后沉着地指挥学生有秩序地撤离。在比较坚固、安全的房屋里,可以躲避在课桌下、讲台旁、教学楼内的学生可以到开间小、有管道支撑的房间里,决不可让学生们乱跑或跳楼。
在公共场所
就地选择开阔地蹲下或趴下,不要乱跑,不要随便返回室内,避开人多的地方;要避开高大建筑物,如:楼房、高大烟囱、水塔下,避开立交桥等一类结构复杂的构筑物;尽量靠近建筑物的外墙或离开建筑物。靠近墙的外侧远比内侧要好。你越靠近建筑物的中心,你的逃生路径被阻挡的可能性就越大。在繁华街、楼区,最危险的是玻璃窗、广告牌等物掉落下来砸伤人,此外,还应该注意自动售货机翻倒伤人。要注意用手或手提包等物保护好头部。在楼区时,根据情况,进入建筑物中躲避比较安全;远离高压线及石化、化学、煤气等有毒工厂或设施;过桥时应紧紧抓住桥栏杆。
在行驶的车中
司机应尽快减速,逐步刹闸;乘客(特别在火车上)应用手牢牢抓住拉手、柱子或座席等,并注意防止行李从架上掉下伤人,面朝行车方向的人,要将胳膊靠在前坐席的椅垫上,护住面部,身体倾向通道,两手护住头部;背朝行车方向的人,要两手护住后脑部,并抬膝护腹,紧缩身体,作好防御姿势。
地震后在抢救生命的过程中,耽误的时间越短,人们生存的希望就越大,因此地震中当自己不幸被压时应当不等不靠,尽早尽快地开展自救措施。震时被压埋的人员绝大多数是靠自救而存活的。
大地震中被倒塌建筑物压埋的人,只要神志清醒,身体没有重大创伤,都应该坚定获救的信心,妥善保护好自己,积极实施自救。自救原则包括:
(1)要尽量用湿毛巾、衣物或其他布料捂住口、鼻和头部,防止灰尘呛闷发生窒息,也可以避免建筑物进一步倒塌造成的伤害。
(2)要设法避开身体上方不结实的倒塌物、悬挂物或其他危险物品,用砖石、木棍等支撑残垣断壁,以防余震时再被埋压。同时,还可搬开身边的砖瓦等杂物,以求扩大活动空间。如果搬不动,千万不能勉强,要防止周围杂物再次倒塌。
(3)不要随便动用室内设施,包括电源、水源等。不使用明火。
(4)如果能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应尽可能向有光亮、透气的地方转移,并设法钻出废墟。如果找不到出路,应设法向外呼救。
(5)不要随便动用室内设施,包括电源、水源等。不使用明火。
(6)如果能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应尽可能向有光亮、透气的地方转移,并设法钻出废墟。如果找不到出路,应设法向外呼救。
(7)如果地震时被困在地下室和井下,一般没有必要慌张。因为,地下建筑物相对地面建筑比较安全。如果遇到上述情况,应当尽可能查找并保护好水源、食品,尽量保持体力,在必要的情况下,还应当收集尿液维生,以防长时间被困地下。
(8)即使恐惧,也不要乱喊乱叫,应尽量保持体力,等听到有救援人员到来时再设法进行呼救。
(9)如果是几个人同时被压埋时,要互相鼓励,共同计划,团结配合,必要时采取脱险行动。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云皓”:可以学学消防演练,地震、水灾躲避自救等
(2017-09-13)
地震强弱的差别地球表面看来似乎很平静。其实,完全不是这样,地震是经常都在发生的,就像刮风、下雨一样,是一种很普通的自然现象。据科学家们用精确的仪器观测,地球上一年中发生地震总数的99%,人是感觉不到的;人们能感觉到的只有1%,其中能造成破坏的约有1000次。
既然地球上每年发生这么多的地震,为什么我们感觉不到呢?原来地球上发生地震时,释放出来的能量有多又少,震动也有大有小,按照它们的大小大致分为三类:微震、弱震和强震。弱震可使器皿叮当作响,使电灯、吊钟和壁上的挂图发生晃动。强震可以使墙壁开裂,房屋倒塌,山石崩落。弱震不会造成破坏,微震就更没有多大影响了。大部分的地震是微震。
一次地震的发生,只是在一定范围内的人们才能感觉到。地震时,震动的发源处叫“震源”。震动从这里以波动的形式向各个方向传出,叫“地震波”。地震波的能量在震源处最大,在传播过程中能量会逐渐减少直到消失,越传得远就越减弱,传到一定距离就可以弱到人感觉不出来了。如果我们住的地方在感知范围以外,我们就感觉不到了。
人们通常用地震震级或地震烈度来衡量地震的强弱。
震级是根据地震时释放能量的多少来划分的。每一次地震只有一个震级,我国使用的是国际通用震级标准,叫“里氏震级”。迄今为止,世界上记录到的最大的震级为8.9级,是1960年发生在南美洲的智利地震,共造成5000人死亡。
地震烈度是指地震时地面及房屋等建筑物受到破坏的程度。对于同一次地震来说,不同地区的烈度是不一样的。距离震源近的地方,受破坏程度大,烈度就高;距离震源远的地方,受破坏程度小,烈度就低。
(2017-09-12)
据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08月28日23时05分在北京房山区(塌陷)(北纬39.90度,东经115.73度)发生2.8级地震,震源深度0千米。随后,官方发布消息,本次地震属于人类活动导致的塌陷地震,也就是非天然地震,是一次塌陷活动。
地震一般分为构造地震、火山地震、塌陷地震、人工地震、诱发地震几个种类。其中,由人类生产生活引发的震动事件,称非天然地震,震源深度一般都在地表附近,通报的震源深度也都是0米。天然地震是指板块运动、断裂错动等引发的震动事件。
而这次的房山2.8级地震,就是由于人为活动,这次的地震,俗称地面塌陷,大多是因为地下挖掘采矿、开发和大尺度水库注水,这类导致地下的地质结构发生大变化所以造成了小规模的地震。
塌陷地震是因岩层崩塌陷落而形成的地震,主要发生在石灰岩等易溶岩分布的地区。因易溶岩长期受地下水侵蚀形成了许多溶洞,洞顶塌落造成了地震。此外,高山上悬崖或山坡上岩石的崩落也会形成此类地震。 当然,由于采矿的原因,在采矿区也会发生塌陷地震。塌陷地震一般来说,震级都不高,破坏力很小。
去年房山区也发生过一次塌陷地震,当时房山地震发生地位于房山区大安山乡,经地震局核实,这次地震是非自然地震,其实是京煤集团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山煤矿一座废旧矿道垮塌引发的矿震。
估计这次地震之后,又得引起一阵恐慌了。毕竟之前接连两次地震,把大家吓得都不轻。大家应该分清楚地震的种类,千万不要过度恐慌。也希望这次塌陷地震过后没有人去造谣!
每日一笑:“美女,我们每个人进老板的办公室面试,都是坐着看老板发了半小时的呆,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我想知道为什么只有你被录取了?”我淡定的说道:“其实看起来每个人都一样,但老板更喜欢办事注意细节的人,可能是因为我进办公室时,随手关了个门而已。。。
(2017-08-29)
农夫与蛇的故事想必世人都知道,毒蛇醒来之后开始将农夫咬伤,中国乃是一个大国,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非常喜欢帮助世人,但是谁也想不到,他们愈合之后开始伸手屠杀曾经的恩人,这样忘恩负义的国家为世人不齿。
1923年日本发生一场将近毁灭整个日本的地震,这场地政乃是关东地震,也是历史上最大型的一场地震,能够在一瞬间将整个日本直接摧毁,海啸,狂风,几百万人无家可归,整个东京变成人家地狱。
曾经的中国居民一直都抵制日货,但是看到日本地震之后,中国政府给与特别的待遇,全国募捐金钱,粮食给日军,为了就是让日本度过这个难关,动员整个国家商人。
清朝末年整个中国都是在水深火热之中,根本就没有太多的能力去帮助日本,但是谁也想不到中国想尽一切办法帮助日本,最终换来农夫与蛇的故事。
中国报刊都写满日本地震事故,各界纷纷开始募捐,根据历史记载这次募捐500万银元左右,就连失去皇位的溥仪也募捐了30万银元。
这场地震日本很快就恢复过来,但是谁也想不到,日本复苏之后,竟然对曾经的恩人下手,毒蛇恢复体力之后,开始不断扩张,为了就是将自己的地位提高。
随之日本就制造了“九一八”事件,日军侵略中国野心慢慢暴露出来了,这样的人非常多,但是日本是最明显的,如今的我们是否要吸起教训,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应该看人的面貌才可以抢救。
(2017-09-19)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 总 则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节 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十三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 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十八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第二十八条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第二十九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第三十六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九条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十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第四十一条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第四十三条 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十四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六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十七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四十八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该流转无效。
第五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
第五十九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第六十条 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
第六十三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
本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
第六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六十五条 本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2017-09-14)
2013年4月20日,四川雅安地震再次牵动所有中国人之心,全中国都在为此次地震后的救灾工作而努力。在古代,中国也发生过多次地震,古人虽不懂地震的原理,但他们针对地震早已建立了一套及时的救灾制度。那么,古代发生地震时,古人到底是如何赈济救灾的呢?
伤亡不大,公共建筑埋人不会太多
其实,地震对古人,破坏性远没今天那么大,即便强烈地震也是如此。古代的建筑,高层的不多,亭台楼榭,高至三四层,已经很可观了,再高的就是塔了,而塔一般不住人。一般人住平房,即使房倒屋塌,伤人总是有限。古代又没有今天意义上的学堂,各级官学,从府州县学到太学或者国子监,都不像今天这样集中上课,私塾则在老师自家的后屋就可以办,三五个人,咿咿呀呀读书,断然不会像今天那样,一个学校成百上千人聚在一起,一旦教学楼质量不好,一垮塌下来,一堆人压在里面。
除了学校,其他的公共建筑,埋人的可能性也不大。看戏的剧场不少,多半是露天的,只有唱戏的台子上有顶,其他地方空空如也。如果正在看戏,赶上地震,大家一哄而散就是。加上古代的城市,规模没有今天大,人居住的密度,也大大小于今日。因此,即便赶上强震,震中赶巧在城市,死的人也不会很多。虽然历史上强震的记载,也相当可怕,动辄说“压毙男妇无算”,但“无算”到底是多少,其实不好说。那年月,很多时候,两国交兵,杀死对方几百人,也称无算。以离近代最近的康熙十八年京师大地震为例,虽然也说死人无算,但灾后并没有发生大的疫情,在救灾和善后工作都谈不上的古代,这种情况说明死人不会太多。
救灾抚恤,一旦发生灾情层层上报
古时救灾主要有报告灾情、统计受灾范围和受灾人口、赈灾三个步骤。首先是报告灾情。以清朝为例,清朝按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把受灾分为十个等级,一级最轻,十级最严重。一旦某地出现了灾情,地方长官要迅速将受灾程度和日期向上级汇报,如果灾情还有后续发展,也要及时向上级更新信息,但时限上可以有所放宽。
第二步统计受灾范围和受灾人口。官员组成勘灾小组赶赴受灾地察灾情,统计受灾范围和受灾人口也叫做勘灾,目的是摸清情况,为以后发放救灾物资和减免赋税提供依据。清朝规定,灾害发生地的督抚一面向户部报告情况,一面要组织一个勘灾小组。勘灾小组的成员主要是当地的知府、同知、通判和受灾地县令,任务是亲自赶赴受灾地视察灾情,并且为灾情造册。
第三步赈灾,减免徭役赋税最常见,有的皇帝还派医疗队。古代的赈灾措施不尽相同,最常见的抚恤措施是减免受灾地区的徭役、赋税。有的皇帝也直接赐钱,比如汉宣帝时关东四十九镇同日地震,6000多人丧生,宣帝下令赐给死者棺木钱。顺帝时,京师和汉阳发生大地震,顺帝赐给7岁以上的灾民每人2000钱。皇帝下诏赐物也很常见,比如唐高宗时河东地震压死5000余人,高宗赐给每个死者3匹绢作为丧葬费用。
严惩渎职,隐瞒灾情不报罚薪一年
形形色色的救灾举措从一个方面体现了古人对地震灾害的重视,与救灾相对应的是严厉处罚耽误、妨碍救灾的官员,这从另一个方面体现了救灾工作的重要性。可以说,救灾过程的每一个步骤都有相应的处罚。在报灾阶段,凡是出现隐瞒灾情不报的情况,该省督抚罚俸一年。不及时报告灾情的,晚半个月以内要罚一个月工资,晚一至三个月的要降一级,延误上报超过三个月的就要被革职。
在勘灾阶段,谎报灾情、任意增减受灾等级的官员,革职处理;不是故意谎报,但仍然弄错了受灾等级的官员,要降三级。勘灾阶段是贪官污吏最容易钻空子的阶段,因此法律对这一阶段的渎职行为给予严厉处罚。首先,负责到地方勘验灾情的官员,一切费用由国家支付,不得在地方上压榨,如有受贿、索贿行为,按照贪赃枉法论处。其次,官吏如有不亲自勘验、敷衍了事串通胥吏蒙混的行为,要处以杖打一百,之后罢职不再续用。最后,为了防止负责勘灾的官员、胥吏从中揩油,法律规定这些官员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胥吏徇私舞弊州县官没有发现,那么州县官要被降一级或者两级调用,如果州县官明知属下舞弊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则要被革职。
(2017-09-04)
9月12日凌晨,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发生3.6级地震后,四川一名赵姓网友因和朋友开玩笑,在朋友圈发布了“泸州地震长江大桥被震断”的谣言。12日12时许,嫌疑人赵某迫于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泸州警方依法给予赵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关于“9.12”地震谣言的调查情况通报称:
2017年9月12日零时34分,泸州市江阳区发生里氏3.6级地震。零时41分,微信昵称为A赵某的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长江大桥被震断了,明天进城只有走老窖大桥了”的不实言论,并在评论区多次回复,以印证其所发信息的真实性,造成该谣言在本地微信朋友圈被大肆传播,引发网民恐慌。
江阳区公安分局针对网上迅速传播的谣言展开调查。9月12日12时许,散布谣言的嫌疑人赵某某迫于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据其交待,地震发生后,因和朋友开玩笑,在朋友圈发布了该谣言。
警方通报称:赵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散布谣言,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给予赵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曜隐”:之厉害,有胆子
网友“陈家福”:乱作评论关你半个月,我评论我家那个村公路二十年了还是烂泥巴路怎么没有人管我。
网友“大马猴”:一般微信昵称前面加字母A的不是什么好东西,不是卖保险就是微商
网友“一止官2088d”:对待造谣者绝不能手软,希望重罚甚至重判
网友“宁馨儿”:不是女的么?怎么又成男子了????
网友“沙瑞金的爷爷”:五天太轻了,出来了搞不好还引以为荣呢
网友“奋斗~2017”:男女你都分不清,也学人家写新闻。教育退化了吗?
网友“知足要常乐”:这个龟儿子该被弄!
网友“风之残翼空”:造谣张张嘴,辟谣跑断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