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泡菜国的恶性事件频出,还记得前不久被爆的“两名高中女生合伙杀害年仅8岁的小学生并将其肢解”,震惊了整个韩国,甚至都惊动了其他多个东南亚国家
而近日,有韩国媒体又惊爆出“32岁女教师A某与小自己20岁的6年级小学生B某多次发生性关系”,更是让网友们大呼世风日下
该名女教师A某是已婚人士,甚至还有一个女儿。她因为性格开朗,长相漂亮,所以在学生中相当有人气
今年7月份,A某总是给小男孩B某发送自己的半裸照片。令人惊讶的是,小男孩B某今年仅仅12岁,简直是丧心病狂啊!
B某的父母有一天翻看儿子手机的时候,偶然发现了儿子学校的女老师A某发来的“可疑”短信。B某的父母看到短信的内容后十分震惊,于是向警方报警。警方接到报警后意识到了案件的严重性,将犯罪嫌疑人A某逮捕
女教师A某究竟是如何一步步色诱B某的呢?
今年初A某在校内的体验教学课程中认识了听课的B某。6月初的某一天A某向B某发送短信,说:“我爱你”。见B某不予回复,又发送了“要不要一起吃饺子?”。就这样把B某勾引出来后,带上自己的轿车到人少的地方实施了身体接触。
之后,A某频繁的向B某发送短信。甚至还发送了露出自己面孔的半裸照片调戏了B某。经调查发现,有一天B某在从辅导班下课回家的路上,终于被A某带到教室发生了性关系。从此以后,A某一有机会就用类似的方式把B某带到教室、轿车里满足了自己的性欲
要不是B某的父母在8月初看到手机上的内容,并揭发了这件事情,这名女教师不知道又要祸害多少无知的小学生呢
事件曝光后,韩国网友们也都纷纷留言谴责A某
如今,女教师A某不仅被学校开除,还被警方拘留。A某被抓获后,在调查过程中极力反驳了自己的罪行。A某抗辩说,自己跟小学生B某““是在不知不觉中产生好感,我们是相爱的””。对于作案的动机A某说:“因为他长得太帅”
为人师表居然做出这样的事情,还好意思为自己辩解!
再说了,他还是个宝宝,有种你冲鸡哥来呀!!!
根据目前的韩国法律,未满14周岁的儿童由于没有“性自我选择权”,所以不管什么理由都会以未成年强奸罪予以处罚
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不管是自愿还是强迫,只要跟儿童发生性关系都要处以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本案中,三十多岁的女教师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竟然将魔抓伸向了未满14岁的年幼弟子。虽然女教师狡辩称因为男小学生长得帅才干出这种事,但这个事情发生之后,有儿子的父母估计不能放心让孩子上韩国小学了吧
还是那句话,为人师表不仅要教书,更要育人,以自己的思想品质,文化修养,知识水平,治学态度,生活作风及处事方法,处处影响着学生。正如教育家乌申斯基所说:“教师个人范例,对于青年人的心灵,是任何东西都不能代替的最有用的阳光。”切不可逾越道德的边界,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误人子弟、害人害己!!!
作为未成年人,一定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及时排除来自周围的安全隐患,积极寻求他人和社会的保护,增强法律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不要等伤害发生,再追悔莫及!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CRJ3576219”:我十二岁时也挺帅的,为什么就…[捂脸]
网友“平凡的人生梦”:我注意到了“性格开朗,长相漂亮”这个细节,所以我觉得可以冲我来[呲牙]
网友“转角的邂逅113539256”:呵@ 从小教育[大笑]?
网友“沙乌达虚”:想起常州那起女教师勾引学生的事了
网友“锅炉冬不拉”:哎。我12岁的时候被老师打了一顿。。。
网友“张宏7”:你怎么下的了手,才12岁,简直禽兽不如,有本事冲我来。
网友“周带带”:12岁有手指粗细?
网友“专区28”:十二岁才多长,难道你就那么容易满足吗?
网友“HelloKitty123”:我十二的时候遇到这老师该有多好[流泪]
网友“原谅帽发射器”:这种好事我怎么遇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