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一刻:我最好的朋友 是个变性人
“我不愿意让人用‘he’称呼我,我希望你们称呼我‘they’。“
我忘了这段对话是怎么开始的。应该是在某天晚上,我们一群朋友围坐在J的寝室里,他随口带出的一句话。
当然,大家在这之前都知道J变了,在大学的四年中,他一直是公开的gay,有一个稳定的男朋友。但是在大四那年,J开始涂上了鲜艳的指甲油,费城寒风肃穆的冬天,他在大雪中裹上了一件皮毛大衣。他不再穿以前那些在urban outfitters买的印第安图案的毛衣了,他开始穿低领黑色的丝质T恤,开始跟我们女生一起探讨什么样的睫毛膏最好用,他弯弯翘翘的睫毛上,开始伏上了一层暗黑的颗粒。而他薄薄的,颤抖的嘴唇,也从自然的浅粉,变成了枚红,鲜红,暗紫,如同春天校园里盛开的鲜花。
在我所就读的文理学院中,虽然大家思想都很开放,但是也不见许多像J一般公开来”不男不女“的学生。J很自信,他认为自己在打破社会对于单一性别的定义。他是人类学专业,毕业论文就是专注于性别研究,他说,我厌烦了社会说,男生就应该穿裤子,女生就应该化妆这样的话,我从小在这样一个限定性别和性取向的社会长大,出柜都经历了很多挣扎,现在我只是想做我自己,穿我想穿的东西。
这个概念对于我来说还是很新的,但是我们其他的朋友都很不见怪,他们大多来自美国很自由的地区,布鲁克林,波士顿,加州。他们耸耸肩,说:Man,totally,we understand。
但是对于以前没有接触过这样的概念的人而言,大家都不totally understand,没人understand。
J不服用荷尔蒙,他只是觉得自己身体里住着一个女人,于是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穿着。他说这是“Transitioning”(过渡)。他说适合他的词是“Transgender woman”(跨性别女性),但是如果有人称他为“Transgendered”(跨性别的),他会很生气,因为这个词让他感觉自己不是一个“人”,而先被他的某种行为所定义了。
大一毕业的时候,我拿着行李箱和J回了加州。J的父母都在加州一个大城市工作,他的弟弟还在上高中,是那种美国派里典型的运动员,跟他完全是两个极端。他带我去旧金山玩儿,那会儿大麻还没合法,但是J弄到了一个药用大麻证明,我们开着他妈妈宝蓝色的宝马去买了大麻巧克力,J一个人吃了一大半,飘飘然到不行,然后在旧金山市内竟然把车给丢了。我记得我那会儿几乎要哭出来,就是一方面又有点high,一方面又在想:我擦,车不记得停在哪儿了。怎么办。
我俩的关系很微妙。J喜欢大麻,每天拿个长烟壶抽好多,我就在旁边写论文。我俩那时一起上文学系学生必修的Junior Seminar,早上一起在学校咖啡馆买咖啡,然后一起上课。我们的教授是个全身心沉浸在文学中的胖女人,大概六十岁,讲课的时候从来不看我们,说话非常慢,字就像是飘在空中一般。CJ喜欢把所有的诗歌都往性上去分析,更多的是往“同性”上去分析。他最喜欢的诗是莎士比亚的sonnet 20:
A woman's face with nature's own hand painted,
Hast thou, the master mistress of my passion;
A woman's gentle heart, but not acquainted
With shifting change, as is false women's fashion:
An eye more bright than theirs, less false in rolling,
Gilding the object whereupon it gazeth;
A man in hue all hues in his controlling,
Which steals men's eyes and women's souls amazeth.
And for a woman wert thou first created;
Till Nature, as she wrought thee, fell a-doting,
And by addition me of thee defeated,
By adding one thing to my purpose nothing.
But since she prick'd thee out for women's pleasure,
Mine be thy love and thy love's use their treasure.
J告诉我,这里的“A man in hue”,指的是一个脸上涂满颜料的男人。他化着妆,因为他想要看上去像女人。而这样的男人是非常有吸引力的:Which steals men's eyes and women's souls amazeth。可是如今的美国社会,直男必须要表现自己的男性特征,必须要远离一切女性特征。而这并不是有史以来如此的。
也许在J的转变之前,他只是一个喜欢在Soundcloud上听音乐,抽大麻,学人类学的嬉皮士,但是当他成为了“Transgender woman“以后,他开始变得更加敏感,易怒。他抽更多的大麻,喝更多的酒。我们都知道他在跟自己的内心做挣扎,但是20几岁的大学毕业生,大家都在跟自己内心做挣扎。
J给我读了一首诗,他说这首诗可以表达他的心情。Alok Vaid-Meno的Identity Blues,Alok Vaid-Meno是一个东南亚裔的变性人诗人。他的这首翻译作《身份的蓝调》的诗表现了一种他对于自己身份的质疑,和一种无力之感。
Identity Blues
Identity Bluesby Alok Vaid-Meno
today i realized how similar “diaspora”
and “dysphoria” look on a page:
we have always been made to feel
foreign in our own bodies —
a guest overstaying welcome,
a resident of a place we are
constantly reminded we don’t
belong to
isn’t diaspora its own form of dysphoria?
asking for gender is another
way of asking:
where did you come from?
sometimes when i answer
water
comes out.
身份的蓝调
今天,我意识到了“侨民”
和“躁动”在纸面上是如此相似:
我们一直被迫感受
自己是自己身体里的外国人 -
受欢迎的逾期居留的客人,
我们是一个地方的居民
不断地被提醒我们不
属于此地
难道侨民是烦躁本身的形式?
询问性别是另一种
询问:
你从哪里来?
有时当我回答
水
涌出来。
J在高中出柜的时候,他的父母并没有给他很多的支持。他的妈妈上网偷偷看了他的邮件,发现他是同志以后,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虽然在加州,同性恋非常正常,但是对于这个原先很普通的家庭而言是一件大事。当他决定开始选择自己的性别,成为一个女性的时候,他的父亲拒绝跟他出去吃饭,因为他不习惯他的儿子穿着裙子,画着红唇跟他出门。
虽然在学校里,你可以看见J穿着裙子,化着妆,戴着大眼镜出门,但是他的内心是极度脆弱的。做自己要付出太多。J有时候醉醺醺地跟我说。
在毕业典礼之前的一周的一个晚上,我和J共同的朋友,一个直爽的妹子M忽然在半夜给我打来电话,我那时在纽约。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刚在聚会上跟J大吵了一架。”
“怎么吵的?”我忙问。
“全是写煞笔玩意儿,”她哽咽着说,“我们在讨论学校给同性恋和跨性别群体学生的支持问题时,J就开始不停地抱怨,说学校根本不在乎。但在我看来,学校已经做得够多的了,我们不是老有什么这个会那个会,免费心理咨询什么的嘛!我听烦了,于是我就打断他,然后说了句:没人是完美的,你少说两句。”
“然后呢?”
“然后J就跳了起来,指着我的脸说:你根本就不明白!你根本就不在乎我们这样的人,你知道每天有多少跨性别者自杀吗?你知道在社会的边缘是什么感觉吗?你这个没心没肺的人!”
”天。“
”然后我就急了,我说,我小时候的一个好朋友就是自杀身亡的,你他妈怎么知道我不关心你的感受?他继续向我嚷嚷,于是我拿起我的酒杯,一把把我的红酒泼到了他的脸上!“
”啊!“
”是的!他凭什么冲我嚷嚷啊,他以为这个学校里有心理问题的就只有他吗?他以为他transgender就比别人更有资格谈论心理问题吗?我也有很多问题,我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我只是不想让别人总觉得我是个受害者!“
这之后直到毕业后对我们一帮朋友来说都是难熬的,因为这两个人分别拒绝在有对方出现的地方出席,就连毕业典礼都奇奇怪怪的。双方的父母也没有说话。可能是因为这个冲突实在是太激烈了,而且它触碰到了一个对这两个人来说都太重要的话题。
在毕业典礼上,J穿着一条黑色的Theory裙子,脚踩着高跟鞋,拿到了最高荣誉的毕业证书。我们去祝贺他,他的爸爸呆滞地站在一边,牵强地笑着。
———
毕业几个月之后,我在纽约见到了J。我们在曼哈顿的韩国城见了面,吃了餐饭。我们坐地铁,拨开人群,抬头看见维多利亚秘密的大幅海报。餐馆在地下,放着很大声的韩国音乐,菜单也是韩语的,所有在餐馆里的美国人都在吃炸鸡。我们也点了一份花生炸鸡,和着烧酒,慢慢啃着。
那时,我才明白什么J所说的“挣扎”是什么,和J去任何地方,都会被侧目。虽然说这是纽约,但是很多人的思想还并没有开放到接受变性人的程度上。周五的晚上,我们俩一起去酒吧,一米八的J穿着高跟鞋,露着布满腿毛的腿,穿着黑裙子,金色大项链,涂着腥红色口红,长长的黑色睫毛一眨一眨。所有人都在看他,而有些人直接地送过来露骨的,歧视的眼光。
在地铁上,J告诉我,上周在纽约刚有一个变性女孩被人推下铁轨,幸亏在火车来之前她被人拉了上来。人们的恶意是无法比拟的。尽管这些人什么都没做,她们只是在选择自己的性别而已。
很多人认为同性恋,或者变性人是一种无必要的行为。尤其是老一辈的中国家长,由于从来没有接受过非双性恋的信息,他们认为现在的年轻人只是为了装酷,或者是“搞一些乱七八糟不必要的东西”。可是他们并不意识到性别是先天加社会环境所形成的,而性取向并不是后天能够扭转的,它是一种自然的生物现象,就像企鹅,海豚会与同性交配一般,而双性人,跨性别者自古就有一样。在古希腊的贤人之中,男男性关系被认为比男女要更加圣洁。在柏拉图的《座谈会》中,他记录道:有两种爱,凡人之爱和神圣之爱。凡人之爱有三种特点:1.爱女人,2.爱身体而不是灵魂 3.只求繁衍。而男男之爱则是灵魂的神圣之爱。
有的时候我会想,像J一样勇敢坦白的人,在我们的社会上到底会受到多大的,可能都无法想象的压力?我的一个学中文的同志朋友F跟我说,他夏天想在北京的胡同里租个房子,但是他担心房东不会租给他,因为他和他的男朋友是同性恋。我说你多虑了。只要你不跟房东说:“我是同性恋”,他的老北京房东一定会认为他只是和朋友住在一起,也没什么人会特别去问。因为“同性恋”的概念在中国老一辈人身上还不是很普及,你要是说你是“同性恋”,说不定还有人会让你解释这个词的意思。大家会觉得,同性恋是可以纠正的。结婚的时候就肯定能改过来。F说:“我觉得不承认同性恋就是对我们同志的另外一种歧视。为什么我们不能够像异性恋情侣一样向别人秀恩爱?“
而对于跨性别者呢?也许就是被拍照,被取笑,因为他/她们更容易被辨认。
离开J之后,我走在纽约光彩陆离的大道上,想到即使在这个世界中心的城市,都会有这么多歧视的眼光,投在我的朋友身上。J是在我身边真真实实存在的,跟我一起吃饭,看电视,出门买衣服的一个普通,平常人。他只是在选择做一个真实的自己,一个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男性”罢了。
这又有什么错呢?
声明:为了保护J的身份,一些细节和情节有小的改动。文章中指代J的名词“她”也因为中国人阅读习惯不同而改成了原先的“他”。照片则经J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