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顺利收官,来自文化和旅游部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共计接待国内游客1.15亿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475.6亿元。景区复苏、消费走旺,然而网络上关于旅游数据却有疑问,比如不久前一篇名为《旅游数据注了多少水?民众背债太多,无力消费?》的文章,就提出:“旅游统计数据不仅注水严重、逻辑不通,旅游人均花费数据也不合理。”
事实上,这并不是旅游统计数据第一次被公众质疑。“实事求是地说,部分地方旅游接待统计确实不同程度存在‘水分’,但并不能说全国的旅游数据被‘注水’。”曾就职于中国旅游研究院旅游经济实验室和百度大数据部的旅游管理博士陈旭,以及浙江省旅游统计数据中心主任吴雪飞,对此毫不回避。他们认为,其原因在于不同的统计调查口径、公众对统计调查工作的不熟知造成了类似的认识偏差。
旅游数据到底是怎么统计出来的?是否存在“注水”现象?红星新闻记者对话多名业内人士和行业专家,试图揭开屡受质疑的旅游数据迷雾。
疑问一:人均4.29次的出游率是否合理?
“每人都得完成国内旅游4.29次的指标,这个数字有可能性么?”陈旭在回答这个问题前,首先解释了旅游统计中的“旅游者”与大众理解中的“旅游者”的概念差别。
在大众看来,假期带孩子去北京爬八达岭、逛天安门,去三亚看海、晒太阳,这才是旅游,而在陈旭看来,“并不是买张火车票或者机票出远门才算旅游,也不是纯粹的观光休闲才是旅游,探亲访友、商务、文体等目的都包含在旅游范畴之内。”陈旭此言的依据来自《旅游统计调查制度》融合国际通行的认定,只要是具备离开惯常环境超过10公里、超过6小时不超过12个月、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具备旅游动机四方面要素都是游客。
五一期间的成都宽窄巷子景区
陈旭解释说,这并不是中国旅游统计部门独创的概念,在全球普遍采用的国际共识,“在西方旅游统计开始的那一天,就把各种目的的旅行者都包括在旅游者人次里。”陈旭说,如果将探亲访友旅行、商务旅行这些都算作旅游的话,其实一年别说平均4.29次,很多人超过10次都没有悬念。“以我本人为例,一年能算作统计意义上的旅游活动,可能20多次,但是真正以休闲娱乐为目的,也就10来次左右,基本上大部分的公众假期都会出去。”
因此,在陈旭看来,我国居民人均出游率4.29次,是与我国情国力相一致的。他告诉记者,欧美国家居民一年内人均出游率多超过8次,大于10次的也不在少数。人均4.29次的出游率,且2019年国民旅游天数只有7.65天左右,仅为同期韩国的62.47%,只占到我国11天公共假期的70%,加上104天的周末时间,国民休息天数为115天,国内旅游天数占比仅为6.65%,“如果加上职工带薪休假及探亲婚育等福利假,这个比例还会进一步降低。”
疑问二:旅游数据是否被注水?
各省市公布旅游数据相加为何与全国旅游数据不相符,是否存在刻意“注水”?在陈旭不否认部分地区的旅游接待统计确实一定程度存在“水分”,但全国旅游数据并不存在刻意“注水”现象,“社会各界其实对国家和省域旅游统计存在一些误区,国家层面是出游统计,地方则是接待统计,理论上一个出游会形成多个接待。”陈旭认为,地方之和大于全国是正常现象。
这一观点得到了浙江省旅游统计数据中心主任吴雪飞的认同。长期从事旅游经济研究并负责浙江省旅游统计业务的吴雪飞举例说,“比如,一个北京游客出游一次,去了江浙沪,国家层面统计的出游人数是1人次,江浙沪各接待一次,接待人数合计就是3人次,这就是为何各省游客人数合计会大于全国数据。”吴雪飞告诉记者,不可否认,地方的旅游统计数据可能一定程度上存在偏差,这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过于理想化,而基层统计实际操作的人为误差有很大关系,比如基层统计队伍不足、统计人员的不专业,等等都会影响统计数据的偏差,经过长期积累可能会出现偏差,但偏差也并不会很离谱。“从浙江省的数据来看,我们现在采用大数据和抽样调查数据两者相互校验,两者的趋势一直很匹配、协调,即使不考虑统计口径的因素,两组数据的偏差也不超过20%。”
五一期间的故宫景区
陈旭也表示,目前全国的出游统计由文化和旅游部与国家统计局直属的社情名义调查中心共同执行,”调查的科学性是很高的,部分地方的接待数据偏差较大,不排除可能有主观方面的冲动,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在陈旭看来,地方旅游统计技术难度大,专业人员不足,经费有限等都可能对旅游统计数据的偏差产生较大的影响。一些地方执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不严,1个游客被计算多次的情况确实存在,总体推算的方法也做了一些调整。另外,调查的时间,样本代表性也都不尽相同,“如果各地能够严格执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数据偏差就能控制在能够接受的最小范围之内。”
疑问三:
出游频次越高,旅游人均花费却越少?
对于网友质疑“城镇居民旅游总花费增速连年保持在13%至17%之间,这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的增幅偏离达数倍之多”这一旅游消费增长问题,吴雪飞认为两者完全没有可比性,城镇居民旅游总花费是城镇居民出游人次与人均花费的乘积,其中包含城镇人口规模增长带来城镇游客增量、城镇居民游客人均出游数提高、城镇居民人均旅游花费提高、消费价格水平的提高等4方面的增量,旅游总花费是名义价格,增速是包含物价因素的名义增速,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增幅”根据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为扣除价格因素后的可比价增速。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我国居民出游呈现高频化趋势,增加的次数多为近程旅游,“因此,平均下来单次旅游的花费涨得不多。”吴雪飞如是说。
旅游统计数据“水分”,怎么挤出来?
虽然部分地区的旅游统计数据不是刻意“注水”,但不能否认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数据偏差或者有“水分”现象,根源何在?
“旅游的‘门槛儿’不算高,但旅游统计的‘门槛儿’却不低。”长期从事旅游统计及旅游卫星账户等工作的西北大学副教授李瑛坦言,旅游产业边界的复杂性导致旅游统计工作的复杂性,使旅游统计一度成为世界统计的难题。目前我国旅游统计执行由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但是受制于旅游统计专业人才缺乏,各省市旅游业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差异,在制度落实上参差不齐。“这也导致不断有声音对官方发布的旅游统计数据进行质疑。”李瑛举例,比如质疑国内旅游统计数据的“横向不可比、纵向不可加”“国内游客统计口径太过宽泛”“旅游统计数据水分太大”等等。在她看来,这些质疑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质疑者对我国旅游统计调查制度中国家和省级旅游统计指标的内涵、数据的来源及推算方法不了解,另一方面是近几年一些省份将大数据应用于旅游统计中,致使发布的旅游统计数据不够严谨、经不起多数据源验证。
“如果各省严格按照《我国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调查与推算核心旅游统计,理论上不存在旅游统计数据注水现象。但是,旅游统计数据生产过程中,统计人员的专业性、第三方调查机构的专业性及严谨性、技术手段的先进性、主管领导的重视程度等多种因素均会影响到最终发布的旅游统计数据。” 李瑛观察到,大数据应用于旅游统计弥补传统旅游统计调查方法的缺陷已成为业内共识,但在她看来,仍需要循序渐进,实践探索。
如何从根本上完善中国旅游数据统计工作?李瑛建议,加强基层旅游统计队伍的建设和旅游统计从业人员培训的同时,加快建设省级旅游数据中心,运用大数据思维,融合多数据源,构建大数据与传统数据融合的数据平台及统计模型,为多维度的旅游统计指标提供基础。同步,还要制定县市层面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方法等,配合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及全域旅游发展指导工作的需要,同时健全不同地理尺度(国家―省―地市―县市)的旅游统计体系。此外,还需要制定不同大数据源的采集、清洗、解析、建模等数据标准,加快通过大数据的使用,弥补传统调查方法的固有缺陷。
而在陈旭看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旅游统计数据存在的偏差问题,首先需要加快推进核心旅游数据“下算一级”,并统一方法和统计口径,下算一级时省域的旅游接待人次和收入有文化和旅游部负责计算,地市的数据则有省级部门计算,“口径一样,数据源一样,计算方法一样,旅游统计的偏差肯定就没有了。”同时,还要加强旅游统计检查,各级调查单位都需要严格执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完备统计台账,并考虑重新制定旅游统计的时空标准,“建议我们也把标准提高,既是与国际接轨,也是将我们的旅游数据瘦身,更加符合普通百姓对旅游的感性认知。”
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
编辑 刘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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