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宋薇 记者 顾潇)路边散步碰到了一只可爱的小狗,扬州高邮的高某爱不释手,于是 " 顺手牵狗 " 将小狗抱回家饲养。让他没想到的是,这只小狗是价值 12000 元的柴犬,最终高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刑。
△高某偷走的小柴犬
去年夏天的一个夜晚,高某和女友一起出门散步,两人在街边遇上一只可爱的小狗。高某随口就向女友发出感叹:" 这小狗好可爱啊,好像没有主人嘛?" 高某还情不自禁地去逗逗它、挠挠它。天性顽皮的小狗也十分配合,让人爱不释手。
高某认为,这小狗没有拴绳子,旁边也没主人,还这么可爱,要不就抱回家养吧。女友企图劝阻,但高某表示 " 没事的,没事的。" 于是高某抱起小狗,就往家里走去。
其实,这是一只小柴犬,它并不是没有主人,当时小柴犬的主人正在店里忙着招呼顾客,完全没有留意到店门口逗狗的高某。小柴犬失踪后,主人很快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调查,高某被警方抓获归案。而高某这时才了解到,这只狗是主人花了 12000 元重金购买的。
△庭审现场
近日,高某站上了高邮法院的被告席。法院审理认为,高某犯盗窃罪,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该案主审法官赵广才提醒,千万不要认为小偷小摸构不成犯罪而放纵自己,切记 " 勿以恶小而为之 "。" 喜欢猫狗没有错,但是偷走别人的宠物狗属于违法行为。"
(通讯员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