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促市场繁荣 新规被赞“减负”

文旅部促市场繁荣 新规被赞“减负”

9月14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指出:落实外资准入政策,允许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材料报文化和旅游部。

在规范新业态发展方面,针对演出活动通过互联网为公众提供实时观看的特点,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明确演出场所新业态和虚拟形象类演出应当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在线传播服务单位应当安排专人对演出内容、弹幕评论等进行实时审看,发现含有法规禁止内容立即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并保留视频资料至少60日以上备查。通过个人直播频道提供的网络表演,按照《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与此同时,《通知》还要求对小剧场演出活动,要重点加强脱口秀、相声以及先锋话剧、实验话剧等语言类节目的内容审核和现场监管。

解读

简化巡演审批程序是为企业减负

在提升审批效能方面,《通知》要求持续推进一网通办的同时简化巡演审批程序,明确指出:已经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在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及个人、演出内容不变的情况下,自该演出活动首次举办日期起6个月内新增演出地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不再重复审批,实行事前备案管理。

据了解,此前做一个演出,如果是需要在多个城市完成的巡演,审批的程序是在演出当地的文化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例如一个演出安排了10个城市,在这10个城市都需要单独提供相同的资料向当地的文化主管部门报批。

资深演出经纪人孟伦:

《通知》中简化巡演审批程序的新措施,将演出活动的审批程序简化了,只需要在首演城市进行报批,在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及个人、演出内容不变的情况下,6个月之内在其他城市安排演出,只需要把首站批准文件拿到当地的文化主管部门报备即可。

因为现在数据都是联网的,一个地方报批之后,再去其他城市就没必要做重复的工作,工作程序简化了。当然,每一地的情况都不一样,具体可能还要根据演出地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细则执行。

资深演出策划人张熠明:

简化巡演审批程序,就是将一些重复的流程进行简化,既是政府为企业减负,也是为自己减负。

其实很早以前在企业座谈的时候,很多文化企业就提出过这个建议,一场巡演重复报批,所有的手续要重新来一遍,其实没有必要。完全可以把所有报批流程进行统一标准化,在一个地方已经审批通过了,那另一个地方在这个时限之内就应该保持统一性,而不必重复审批。如果一个巡演首站批了,那6个月内其他城市就不需要重新报批,大家都沾光了。简化了流程,可以尽早宣传开票,尽早进行项目宣传营销,提高了效率,对演出商来说,这项政策是非常有利的。

落实外资准入有助于恢复演出市场

《通知》中关于落实外资准入的政策尤为引人注目:按照国务院对外资管理有关规定,允许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材料报文化和旅游部。允许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中方控股的外资文艺表演团体,申请材料报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资深演出经纪人孟伦:

之前的相关政策是不允许外资独资成立演出经纪机构、经营演出场所的。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经过20多年的发展,国内演出市场从当初的不规范、不成熟,到目前已经进入了健康有序的市场生态环境,从前期的计划经济到2002年放开演出市场。今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演出市场陷入停滞,市场全面恢复面临诸多困难,允许外资进入演出市场,让演出市场更加多元化,吸引国外的资金进来将有助于演出市场的快速恢复,对国内的演出市场也是非常有利的。尽管可能有文化差异等新问题,但开放外资进入演出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资深演出策划人张熠明:

落实外资准入政策将市场进一步打开,让大家在一个平台上合作、竞争,从市场的角度来看是件好事。但无论是外资、内资还是合资公司,大家都得遵循同样的规则,只要在规则内健康运作,按规则做生意办事就可以了。我觉得这种放开其实是迟早的。

本组文/本报记者 郭佳 寿鹏寰

摄影/本报记者 崔巍

统筹/刘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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