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钢铁飞龙之再见奥特曼’侵犯我司著作权的一审判决公告”
内容只有寥寥数百字,但牵涉的对象在国内二次元圈中却是声名鼎沸的存在。一家是日本圆谷制作株式会社,另一家则是国内的蓝弧动画制作公司,而他们围绕的诉讼对象当属大名鼎鼎的“奥特曼”---
于是作为公认的奥特曼IP创造者,也是历代日本奥特曼特摄剧制作方的圆谷便隔空怒怼了这样一番话---
“我们会通过一切法律手段起诉到底!”
毫无疑问,圆谷没有夸大,就在怒怼声明发布后不久他们便向上海法院提起了诉讼,且在历时1年多的较劲之后,获得了一审判决的支持,为奥特曼IP在国内的征程添置上一抹星辰大海的底色。
当然,行文至此相信各位一定会有很多疑问:
比方说蓝弧的《再见奥特曼》不是一部2017年上线的动画吗,怎么圆谷拖到2019年才起诉呢?
难道山寨抄袭已经成为了国漫制作人挥之不去的劣根性吗?
其实事情的真相可真没有那么简单,但作为一名动漫自媒体人,眼见圆谷能够获得一审胜诉,此刻我的心情也与网上的动漫迷们没有任何的差别---
以及明白为何我会说奥特曼对蓝弧来说其实是一个“烂摊子”?
依据网上信息显示,《奥特曼》的诞生最早可追溯回1966年,而它的创造者就是被誉为日本“特摄之神”的圆谷英二,这是他在创办圆谷公司之后的辉煌起点,自《奥特Q》和《初代奥特曼》走红之后,那种巨大英雄和怪兽的对战模式便成为了特摄剧的灵魂核心。
只不过就连圆谷英二也没想到,《奥特曼》系列居然能够持续红火数十年,并在21世纪的当下晋升到全球最值钱IP的第43位置,总价值达到了116亿美金之高---
如果圆谷英二真的能够未卜先知,那想来在上世纪70年代因为拍摄《雷欧奥特曼》系列而置公司于破产边缘的时候,也绝对不会接受来某位友人的投资。
知名的《1976年合同》...
这本身是一桩愿买愿卖的交易,但滑稽的地方在于,后来的新任社长圆谷一夫却坚决否定合同的真实性(简称《1976年合同》)。
他一来认为Chaiyo无中生有(据悉圆谷皋行事相当特立独行,很多对外协议也会在秘密情况下签署),二来在对方出具合同协议后也认定对方造假,且在1997年在泰国迈出了全球诉讼的第一步。
不过后来的发展着实坎坷,2003年2月,日本一审判决圆谷败诉,同年年底圆谷继续二审败诉,到来2004年4月日本最高法院终审依旧维持原判,再到2010年9月最高法院再度判决合同有效,圆谷终究在日本本土以败诉告终。
最终经由最高法院驳回圆谷公司的上诉之后方才告一段落,也宣告了日本圆谷的惨败---
不仅如此,我相信喜欢二次元的你们一定不会不知道《头号玩家》这部堪称18年年度神作的科幻电影。
大名鼎鼎的斯皮尔伯格不仅给我们呈现出未来VR世界的极致脑洞构想,甚至还借用街头霸王、机动战士高达等ACG角色掀起了一众小伙伴们的狂欢。
不过需要注意,剧中出现的钢铁巨人并非斯皮尔伯格原本希望登场的彩蛋角色,其实就在《头号玩家》的原著小说中,钢铁巨人应被奥特曼取代,并掌握着相当重磅的剧情位置---
你们知道这代表什么吗?
答案是不可能的,而这也是日本圆谷在2019年年初怒怼蓝弧动画的原因所在。
豆瓣2.6分,好于1%的动画片和0%的动作片,如此成绩相信也只有毕志飞导演的《纯洁心灵·逐梦演艺圈》以及滕华涛导演的《上海堡垒》能够与之媲美了。
圆谷的愤怒当然是可以理解的,而且也是具备预见性的。
就在圆谷怒怼后不久,那部作为续作的《钢铁飞龙之奥特曼崛起》便在国内院线上映了,而如今的豆瓣评分也仅有卑微的3.2而已---
事实上对于广大动漫迷来说,就当蓝弧动画于数年前给我们带来“胸肌奥特曼”的真人演绎的时候,我想就不曾有人会期待它的成功,相反满眼望去全是辣眼睛的可能性---
02最后
众所周知,人是一种情感动物,我们会非常乐意予以曾陪伴成长的事物无尽的情怀眷恋。
比方说《周刊少年JUMP》的长篇连载,甭管死火海,还是新一代的台柱《鬼灭之刃》和《约定的梦幻岛》,这系列作品均陪伴了我们至少5个年头,它们用一话又一话引人入胜的篇章,慰藉了动漫迷们每一个星期的无聊和枯燥。
也正因此,每每适逢连载完结之际,二次元圈都总会发出一片感慨的声浪---
当然,人们除了不舍情绪的表达之外,也同时会和情怀之物兴奋共鸣。
因此,应该也没有人不会为此而拍案叫绝了吧?
好吧,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日本圆谷,你是最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