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融媒讯(通讯员姚丹)为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严厉打击禁渔期贩卖野生鱼等行为,7月6日,区文旅局组织开展文旅市场禁渔知识宣传和检查。
工作人员重点排查了涉及餐饮的星级酒店、景区农家乐是否有采购、售卖野生鱼类产品及相关菜肴行为。向经营场所负责人宣传禁止销售野生鱼类,对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动渔业绿色发展重要作用。要求各旅游企业餐饮经营场所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等均不得出现“江鲜”“河鲜”“野生鱼”等字样(经营场所内现有的有关“江鲜”“河鲜”“野生鱼”的宣传广告须立即拆除);服务人员及电话来访推荐菜品时不得出现有关“江鲜”“河鲜”“野生鱼”等词汇;严格落实水产品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追溯。
区文旅局将继续做好文旅行业禁渔宣传工作,严查星级酒店、景区农家乐等文旅经营场所买卖野生鱼类行为。